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22日,天津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证券从业人员迟伟实际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计算,亏损476.21万元。根据相关劳动合同、询问笔录、证券及银行账户资料等多重证据,监管认定了其违法事实,对迟伟处以25万元罚款。
早在2024年11月,天津证监局就曾对迟伟作出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记者了解到,迟伟在财达证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当时已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近期,监管部门进一步启动立案调查。迟伟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告知书,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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