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8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清越或清越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清越科技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3亿元罚款,多名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数千万元。
根据《告知书》,清越科技可能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于5月11日停牌一天,自5月12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清越(688496)”,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经证监会查明,清越科技主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经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065.49万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1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60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
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
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
对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对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对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高裕弟作为清越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监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证监会拟对上述四人分别采取8年、6年、5年、4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清越科技当日收到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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