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大河财立方
2026-05-08 18:34:41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8日,青岛证监局一连发布三份决定,直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经查,中泰证券对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薄弱,未能切实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上述行为违反《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等规定。依照有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经查,中泰证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未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外,傅咏梅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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