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债券发行人成龙建设集团四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80.33亿元,虚增利润30.81亿元,财报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没超600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诗、王瑞被警告,并分别罚款60万元、20万元。中诚信国际、东方金诚两家评级机构收到监管警示函。
4月24日,浙江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中诚信国际、东方金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中诚信国际、东方金诚在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评级工作中存在未勤勉尽责执行行业规范和业务规则、部分项目走访和核查不到位的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诚信国际、东方金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两家评级机构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浙江证监局还要求,两家评级机构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业务规则,强化评级项目质量控制,避免再次发生违规行为。
4月21日,为成龙建设提供公司债公开发行等服务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
浙江证监局查明,永拓所出具的成龙建设2016年至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成龙建设发行“19成龙01”公司债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至2019年,在时任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美产决策并组织下,成龙建设以其广州分公司、温州分公司和福建分公司等三家分公司为主要造假实体,通过虚构客户、虚构项目、伪造合同等虚构轨道交通板块和建设板块相关购销业务,同时在公司财务部账套上增加虚假记账凭证生成虚假财务账套即信息披露的对应账套,实施财务造假。
上述行为导致成龙建设披露的“19成龙01”的募集说明书和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成龙建设2016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80.33亿元,扣除虚增业务成本后,累计虚增利润30.81亿元。其中2016年至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4.97%、72.48%、67.06%、56.66%,虚增利润金额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19.92%、186.94%、136.98%、144.95%。
此外,永拓所还为成龙建设2016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收费合计160万元。
2017年4月20日、2018年4月20日、2019年4月25日和2020年4月30日,永拓所分别对成龙建设2016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永诗、王瑞等人。经查,上述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永拓所为成龙建设“19成龙01”公司债公开发行提供服务,未与成龙建设单独签订业务约定书,未单独收费。成龙建设“19成龙01”公司债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包含存在虚假记载的2016年和2017年财务数据。
2019年3月26日,永拓所为成龙建设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声明,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永诗等人。经查,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提到,永拓所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浙江证监局认定,永拓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未有效识别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就银行存款、收入、成本及往来款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就工程项目完工进度的真实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执行存货监盘及截止测试程序不到位,未就税费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综合上述事实及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永拓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50.94万元,并处以452.83万元罚款。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诗、王瑞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浙江证监局对王永诗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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