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财务造假,ST海泰两任董事长等6人领罚
大河财立方
2026-04-24 18:16:46
该公司连续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营收2.52亿元、2.2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7.18万元、198.6万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4日,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海泰)公告称,公司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ST海泰2021年至2022年参与棉花贸易业务未实质转移风险报酬,却确认营收及成本,导致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营收2.52亿元、2.2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7.18万元、198.6万元。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ST海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决定对包含两任董事长在内的有关人员共6人作出处罚:

对董建新(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

对李宏亮(历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任宇(于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李刚(历任副总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对王向军(历任总经理、董事)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元罚款;

对杨烁(历任副总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ST海泰称,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预计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责编:岳炎霖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