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子公司需补缴413万元税款及滞纳金
大河财立方
2026-03-20 16:09:02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0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经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王阁制药)应补缴2020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413.60万元及滞纳金。

公告中提到,滕王阁制药需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上述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并按照规定进行账务调整。本次事项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康美药业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18.40万元。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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