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时隔3个多月,监管针对天风证券的处罚终于落地。
3月13日,天风证券连续披露多张监管罚单。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湖北证监局、福建证监局分别对天风证券处罚款1500万元、400万元,多名责任人被同时追责并罚款2270万元。上述罚款金额合计超400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为原第一大股东当代集团违法提供融资。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该公司在当代集团的要求下,通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纾困项目、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以及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累计为当代集团提供55.02亿元融资。
其中,天风证券已收回52.53亿元,剩余2.49亿元已通过当代集团破产管理人或管辖法院主张债权。
同时,天风证券还以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达10.12亿元,通过在一级市场购买当代系债券、与2只私募基金开展当代系债券逆回购的方式,为当代集团提供了4.92亿元、15.2亿元融资。
另外,2021年,天风证券曾参与光谷融资租赁增资扩股,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转款5亿元,形成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5亿元股权意向金。
同年,由天风证券及其子公司天睿物业为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指定的相关公司提供3亿元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3亿元融资。
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披露,天风证券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规行为。
湖北证监局查明,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与光谷融资租赁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天风证券上述行为,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对天风证券时任董事长余磊,时任董事、总裁王琳晶,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许欣等人处300万元~600万元不等的罚款。余磊、许欣还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该处罚内容与一个月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致,这也标志着相关监管程序已全面完结。
此外,天风证券同日公告,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湖北证监局查明,天风证券部分员工存在推介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的情形;公司违规与武汉当代天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同开展业务;公司违规销售福升安心稳健1号固定收益类私募投资基金;公司经营决策不审慎,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未有效控制风险。
此外,天风证券还存在2022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个别研究报告制作和发布不规范、个别投资银行类项目执业不规范、组织架构与私募基金业务整改不到位、人员管理及备案工作不规范、物业子公司经营范围事项违反承诺等问题。
湖北证监局认为,以上事项反映出天风证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与合规风控存在缺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采取如下监督管理措施:
一是天风证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暂停开展代销私募金融产品业务2年。
二是责令天风证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上述行为涉及的责任人员进行处分,并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证监局书面报告。
三是天风证券董事长、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于2026年3月19日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湖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此外,因存在经营突破业务范围、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运作不规范、私募债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等问题,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新设私募基金产品1年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述处罚落地的同时,天风证券还被福建证监局开出罚单。
福建证监局查明,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苏某旭、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41,372,005股永安林业股票及红利交付天风证券抵偿相关债务,并载明“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当日,天风证券作为申请执行人签收了上述《执行裁定书》,其持有的永安林业股票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12.29%。
根据相关规定,天风证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持股变动情况,但天风证券迟至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7日才分别向永安林业发出《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安林业在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9日分别披露有关信息。
福建证监局认为,天风证券未及时披露永安林业持股变动信息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王琳晶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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