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分别于2026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河南日报社财经全媒体中心·大河财立方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继续推出“全国两会财经访谈”系列报道。“全国两会财经访谈”立足中原,放眼全国,汇聚财经领域的代表委员声音,感知发展脉动,问计河南发展,讲好中国故事。
【大河财立方 记者 王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即将满一年。这部被誉为民营经济“定心丸”的法律,已在制度清理层面交出首份成绩单: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1466件。
但在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南看来,“纸上清理”容易,“心里减负”仍有距离。他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大量显性文件被废除,但部分领域和地区的政策、法规及实际操作中,仍存隐性壁垒。“这种隐性壁垒不拆,企业就没办法真正轻装上阵。”陈南表示,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对与法律精神相悖的政策死角进行彻底清理,让法治红利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
“在落地的过程中,一些隐形的阻力依然存在”,陈南表示,尤其是在工程招投标、资质许可等领域,行业潜规则、口头通知、内部指引等非成文规定,是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的隐形门槛。对此,陈南呼吁,应聚焦清理盲区,明确清理清单目录,重点排查资质许可过高、备案审批化、地方保护主义等隐性壁垒。
同时,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清理裁量标准,各地区对“与法律精神不一致”的界定存在偏差,使得融资、土地、税收等领域的同类政策障碍在不同省份处置进度差异较大。陈南表示,目前,有的省份已经出台民营经济促进类法规或决定,有的地区尚未完成配套立法与深度清理,这种不平衡影响了法治保障的统一性。制定全国统一的清理裁量标准,确保同类问题同标准处置、同尺度整改迫在眉睫。
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层级,跨领域、跨部门的冲突政策如何协调解决,也是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难题。陈南认为,应构建自上而下贯通、自下而上反馈的清理工作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清理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对跨领域的政策冲突,由同级政府牵头建立协调会商机制,限时解决争议问题,将清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并由各级人大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十一条明确要求:定期评估、及时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但陈南表示,当前清理工作仍以集中专项行动为主,缺乏常态化、动态化的审查机制,应尽快健全长效机制,制定涉企政策出台前的合规审查前置程序和出台后的动态评估办法,严防制度障碍问题反弹回潮。
清理工作的透明度与企业的参与度,直接关系到政策落地的实际效果。“各地区、各部门需公开清理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咨询方式,阶段性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民营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监督。”陈南表示,畅通民营企业对违规政策的举报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提升企业参与度,才能让民营经济主体从清理工作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也是确保清理成效、真正构建公平透明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
责编:刘安琪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