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6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宝泰隆)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宝泰隆集团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万-4000万股。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依据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宝泰隆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宝泰隆称,黑龙江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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