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7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对相关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收费管理不审慎等,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被罚210万元;浙商银行成都锦江支行、成都天府新区支行、成都经开支行等3家分支机构合计被罚100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肖杰予、赵国连、任强、漆鹏飞、陈欣等5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3万元。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