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长药)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长药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000万元,对1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100万元,对公司原总经理罗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长药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证监会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依法予以惩处。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告知书内容,经查明,2020年11月,*ST长药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2.75%的股权。同年12月,长江星纳入*ST长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长江星原实际控制人罗明等对长江星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业绩承诺。上述收购完成后,罗明继续担任长江星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长江星的经营管理工作。
2021年至2023年,长江星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等,在没有发生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ST长药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
同时,由于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ST长药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综上,*ST长药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日,*ST长药公告,公司因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且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不停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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