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0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给予和承诺给予合同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宝鸡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对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宝鸡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经理段蔚刚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