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11日,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阳新材)公告称,近日,公司获知相关方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阳集团,华阳新材控股股东太化集团的托管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华阳集团因违规占用旗下上市公司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化科技)资金高达11.26亿元,并导致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被处以400万元罚款。两名相关负责人也分别被处以不同金额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4月至6月期间,华阳集团持有潞化科技24.19%的股权,为潞化科技控股股东。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在未经潞化科技同意的情况下,华阳集团通过直接划转方式,将潞化科技账户资金11.26亿元划转至华阳集团账户,占潞化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潞化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四百万元罚款。同时,还对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了处罚。
其中,高彦清作为负责华阳集团财务、上市公司统筹协调等工作的高管,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
樊宗莉作为负责账户管理、头寸调度和资金划转等工作的金融专员,被处以90万元罚款。
华阳集团由阳煤集团(全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整体更名而来,系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华阳集团拥有华阳股份、华阳新材两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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