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5日,A股上市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动力新科)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楼建平、顾耀辉、汪宏彬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9年至2023年,动力新科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在部分商品控制权尚未实现转移的情况下即确认了销售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规定。
2019年至2023年,上汽红岩未合理估计隐含的退货权,高估了因转让部分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
上述行为导致动力新科2021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和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上汽红岩的收入相关数据不准确。
此外,动力新科还存在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与其经销商重庆重卡汇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综上,上海证监局对动力新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时任上汽红岩总经理楼建平、动力新科时任财务负责人顾耀辉、动力新科时任董事会秘书汪宏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资料显示,动力新科生产制造的柴油发动机等主要为国内商用车企业、工程机械企业以及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制造企业配套,其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主要从事重型卡车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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