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细则。
办法所称自律评价,是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按照金融相关监管及自律工作要求,依据本办法和相应的评价规则,对从业机构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及与其相关的科技、信息、数据等服务的合法合规性、自律符合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自律评价方式包括专业评价、市场评价、协会综合评价等。
专业评价,是指由具有独立评价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及与其相关的科技、信息、数据等服务专业能力和专门人才队伍的专业机构,或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对被评价对象的技术、业务或内控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论。
市场评价,是指在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及与其相关的科技、信息、数据等服务领域与被评价对象存在业务合作或服务关系的市场主体,对被评价对象的技术、业务或内控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论。
协会综合评价,是指协会通过材料和数据审查、现场评估、征求行业和监管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协会加强对自律评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受理对自律评价工作的投诉、举报,经核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等自律规范的,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提醒、暂停评价资格、行业通报等惩戒措施。
自律评价结果将作为协会自律管理的重要参考。协会逐步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依据自律评价结果对自律管理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自律评价结果较好的,协会可宣传典型、推广经验,自律评价结果较差的, 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并督促整改, 及时提示相关风险, 推动行业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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