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就《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5日。
征求意见稿提到:
扩大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强化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到2027年力争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突破200亿元。
政府投资基金对种子基金、人才基金、天使基金等创投类基金的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
扩大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持续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推动试点基金组建及项目落地增量扩面,进一步扩大对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到2027年力争落地基金总规模达400亿元。
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并购。加快科技企业挂牌上市,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围绕企业上市发展的全链条,从梯队培育、氛围营造、价值提升、配套服务、专家辅导等进行多维度赋能,到2027年新增科技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
建立完善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培育库,每年动态保有上市后备企业超1000家。
鼓励政府投资基金与上市公司、科技领军企业等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购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扩大科技创新债券融资。
用好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推动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申报发行各类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投向科技创新活动。
加大债券承销机构与企业对接力度,加强债券发行培训辅导,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全省科技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规模逐年递增。
鼓励地方政府完善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配套支持政策,到2027年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突破1000亿元。
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科技创新。
用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政策,支持杭州、宁波等地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加大与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对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培育板”,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积极推荐优质四板企业通过公示审核和绿色通道机制申报新三板挂牌。
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完善股改规范、路演培训、投融资对接和上市培育孵化等服务功能,助力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转板上市。
附全文:
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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