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 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姜枫】据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5月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相关政策,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好房地产市场化风险、去库存、控增量工作,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起草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批前公示》(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将该工作措施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
据了解,该措施目前正处在批前公示阶段。下一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公示期间征求到的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修改,提交信阳市政府研究。
《若干措施》包括:严控预售许可条件、严格预售资金缴存、规范预售资金使用、严格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合理把握工程进度、准确界定新出让土地。
上述六大措施中,“严控预售许可条件”尤其受到公众关注。该措施具体为,按照“新老有别”的原则,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时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时,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进度需达到主体封顶方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对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这一措施将增加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压力和开发周期,促使开发企业更加谨慎地进行土地竞拍和项目开发,有助于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增量开发,避免过度开发导致的市场供过于求。通过明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者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才能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提高了预售门槛,确保项目具备一定的开发进度和资金实力,减少因资金链断裂或开发进度不足导致的烂尾风险。
该人士还指出,通过动态调整住房供应节奏,保持合理的住宅去化周期,有助于避免房地产市场过度供应或供应不足的情况,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稳定房价。
据了解,此次即将实施的六大措施,适用范围为信阳市中心城区,各县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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