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公布。
2025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听取审议25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党中央关于政府债务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政府债务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情况,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债券市场运行情况,政府债务项目安排、调整、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政府债务偿还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情况,违法违规举债追责问责情况,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情况,全口径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情况,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及改革转型情况,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金融业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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