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投资集团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主承销商入库项目招标
大河财立方
2025-04-28 15:17:02
河南投资集团就2025-2027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库项目、公司债与企业债储架发行主承销商入库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8日,河南投资集团公告,就2025-2027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库项目、公司债与企业债储架发行主承销商入库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根据公告,公司债与企业债储架发行主承销商入库项目采购内容为:建立企业债与公司债储架发行承销商入围库,入围单位可参与采购人企业债与公司债储架发行承销工作。每期发行时,采购人将从入围库中选择当期主承销商。当有效响应人超过29家时,确定29家入围;当有效响应人不超过29家时,最终确定入围数为有效响应人数减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库项目采购内容为:建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围库,入围单位可参与采购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每期发行时,采购人将从入围库中选择当期主承销商。当有效响应人超过29家时,确定29家入围;当有效响应人不超过29家时,最终确定入围数为有效响应人数减1。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公司债与企业债储架发行主承销商入库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1.询比条件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公司债与企业债储架发行主承销商入库项目已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策立项。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采购人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询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公司债与企业债储架发行主承销商入库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489113

2.3 采购内容:建立企业债与公司债储架发行承销商入围库,入围单位可参与采购人企业债与公司债储架发行承销工作。每期发行时,采购人将从入围库中选择当期主承销商。

2.4服务期限:同采购人2025-2027年度公司债与企业债储架发行批复有效期。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入围数量:当有效响应人超过29家时,确定29家;当有效响应人不超过29家时,最终确定入围数为有效响应人数减1。

3.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企业债与公司债储架发行承销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文件)。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3月3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企业债或一项公司债发行承销的成功案例(响应人将其发行过的项目募集说明书首页作为附件)。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近三年不存在以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谈判/询价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如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3.4.2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

4.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8时0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询比响应文件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时间):2025年5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

5.5 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zybtp.com/gys/57563.jhtml)。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https://www.zybtp.com/yyts.jhtml。邮箱:zybtpzlglb@163.com。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24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58035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41号投资大厦27楼

联系人:李女士 陆先生

电 话:0371-69158738

邮箱:zyzczbdl@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1-69158065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库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1.询比条件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库项目已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策立项。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采购人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询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库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489114

2.3 采购内容:建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围库,入围单位可参与采购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每期发行时,采购人将从入围库中选择当期主承销商。

2.4服务期限:同采购人2025-2027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批复有效期。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入围数量:当有效响应人超过29家时,确定29家;当有效响应人不超过29家时,最终确定入围数为有效响应人数减1。

3.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或其授权的省级(一级)分支机构,能够独立完成采购人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工作;(提供营业执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证明文件,若为省级(一级)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总部授权委托文件)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3月3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的成功案例(响应人将其发行过的项目募集说明书首页作为附件)。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近三年不存在以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谈判/询价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至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如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3.4.2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8时0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询比响应文件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时间):2025年5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

5.5 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zybtp.com/gys/57563.jhtml)。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https://www.zybtp.com/yyts.jhtml。邮箱:zybtpzlglb@163.com。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24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58035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41号投资大厦27楼

联系人:李女士 陆先生

电 话:0371-69158738

邮箱:zyzczbdl@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1-69158065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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