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6日,为规范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由杭州市经信局牵头组织编制的《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
其中提到,智能网联汽车开展L4级以上道路测试的,测试主体应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力评估报告,在拟申请区域或路段完成车内配备安全员的单车测试不少于1000公里(规定连续里程),时间不少于240小时,且未发生死亡或重伤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因车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在车辆执行最小风险策略前无人工干预(紧急接管人员触发安全策略除外)和人工接管,紧急接管人员通过远程监控平台触发安全策略的次数不高于1次/百公里。
全文:《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实习编辑:金怡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