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发布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安阳融媒
2025-03-15 19:01:10
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特种设备、医疗服务等当前社会热点问题

我市发布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了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特种设备、医疗服务等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旨在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案例一:安阳市北关区某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4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举报,依法对安阳市北关区某便利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52度500ml剑南春白酒经“剑南春”商标注册人辨认,非该公司生产,属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白酒2瓶,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安阳市龙安区某电动车销售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0月,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年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依法对安阳市龙安区某电动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抽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某款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一辆,罚款94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安阳市某牙科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4年8月,市场监管部门对安阳市某牙科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牙科综合治疗机为患者进行治疗。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两台过期牙科综合治疗机,罚款2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安阳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4年2月,市场监管部门接消费者投诉,称安阳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免费培训,食宿自理”的家电维修培训广告是虚假广告。经查,该广告宣传的“免费培训”是只有入住指定的宾馆才能享受免费教学,且每人需额外支付80元的住宿费。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因虚假广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对其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龙安区某经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案

2024年4月,龙安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某经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导致未成年人饮酒后送医。经查,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及无证销售烟草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131.9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安阳某小商品城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2024年2月,市场监管部门接举报,称安阳某小商品城公司电费收取1.2元/度,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当事人对租赁其店铺的商户收取电费时,超过核定电价标准收取,共超标准收取电费15.3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多收价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5892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滑县某机械制造厂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4年5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滑县某机械制造厂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厂正在使用3台电动葫芦起重机(起重量分别为3吨、5吨、10吨),未经定期检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厂作出罚款30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内黄县某超市未明码标价且误导性标价案

2024年8月,市场监管部门接消费者投诉,依法对内黄县某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散装零食区部分商品未标明具体价格,另该超市促销广告中的商品“原价”并无历史销售记录。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51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内黄县某网店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案

2024年4月,内黄县某网店在销售“草本洗发水”时,使用“全球最佳防脱发产品”“100%无副作用”等未经证实的广告用语。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安阳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4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安阳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经营演出时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且未提前告知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阳融媒记者 李慧)


延伸阅读:

2024年我市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51万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2.3万元

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4年,我市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0.51万件,其中,投诉2.7404万件,举报0.712万件,咨询7.0614万件。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2.3万元,罚没金额15.54万元。

“2024年,我市12315平台提供了PC端、APP、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和城市服务等多种投诉渠道,共接收投诉2.7404万件,受理1.95万件,调按时初查率99.99%;调解成功1.17万件,调解成功率60.57%;‘诉转案’0.0201万件,办结2.74万件,按期办结率99.96%。”市12315投诉中心主任杜超介绍。

从数据来看,受理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商品类和服务类。商品类投诉中,受理一般食品的投诉共0.5847万件,占比21.34%;服装、鞋帽类投诉共0.1498万件,占比5.47%;家居用品类投诉共0.1130万件,占比4.12%。服务类投诉中,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共0.1674万件,占比6.11%;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0.0763万件,占比2.78%;销售服务投诉共0.0508万件,占比1.85%。

“2024年,我市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0.712万件,同比降低10.19%。其中,核查0.7162万件,同比降低8.98%,按期核查率99.97%,立案0.0828万件,同比降低7.28%,办结0.7115万件,同比降低10.19%,按时办结率99.97%。罚款金额15.34万元,没收金额0.1864万元。”杜超介绍。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问题有广告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其中,涉嫌广告违法行为举报共0.1416万件,占比19.89%;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举报共0.1186万件,占比16.57%;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共0.0923万件,占比12.96%。

“2024年,我市一般食品类投诉举报量居高不下,远程购物特别是网络购物投诉上升明显。针对这一消费情况,我们将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网络市场知识培训,提高电商企业的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查处涉嫌违规违法的电商平台。同时,各级市场监管系统还将加强食品、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突出‘后厨、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指导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严格执行入网审查登记制度,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对‘无证外卖’等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力保证网络平台餐饮安全。以各项有力措施不断提升12315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水平,全力改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杜超说。

(安阳融媒记者 李慧)


今日谈

提振消费,向何处发力?

邓娴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各地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就防“踩坑”、避“套路”给消费者支招,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的重要一环。我们要将“3·15”变为365天中的每一天,多方位促进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提振消费助力。

“提振消费”无疑是今年的热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强调“促进消费和投资更好结合,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提振消费,不仅要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以提升消费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还要丰富消费产品服务供给、创新消费模式、培育新的增长点。

居民收入更稳定、保障更扎实,消费才更有底气。增加居民收入,相关部门要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产业是群众增收的保障。我们要围绕当地或培育或引进的产业促进居民就业增收。在各县(市、区)开展的春季招聘会上,多数居民都能在“家门口”找到适合的工作。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让更多的就业人员快速成长为适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从而增加群众收入,助力产业发展。

提振消费,还要丰富消费产品服务供给。去年我市开展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掀起了一股消费热潮。前段时间,河南省新春消费券分期发放,发放瞬间就被“秒抢”,可见消费者的热情。好的举措应当持续。此外,我们还要扩大健康、养老、助残、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比如,智能护理床、康养一体机等智能养老服务设施,丰富了老年消费场景,拓展了银发经济产业链。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我们可以结合蓬勃发展的文旅产业以及不同节点的文旅活动,培育和挖掘消费增长点,释放文化、旅游、体育等消费潜力。

消费热,经济旺。大力提振消费,激发消费活力,必将拉动经济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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