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10项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59.2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临安农商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6.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时任浙江临安农商银行数字金融部商户管理员叶某、时任青山支行委派会计钱某受到警告,并分别被罚5万元。
此外,时任银行按揭中心客户经理沈某、时任衣锦支行客户经理邵某、时任锦西支行客户经理钱某兰、时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郭某枝分别被罚2.5万元、0.7万元、0.7万元、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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