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0项违法行为,浙江临安农商银行被罚359.25万元
大河财立方
2025-02-18 08:32:41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10项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59.2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临安农商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6.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时任浙江临安农商银行数字金融部商户管理员叶某、时任青山支行委派会计钱某受到警告,并分别被罚5万元。

此外,时任银行按揭中心客户经理沈某、时任衣锦支行客户经理邵某、时任锦西支行客户经理钱某兰、时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郭某枝分别被罚2.5万元、0.7万元、0.7万元、7万元。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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