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丁海江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房国卫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中俊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春霞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史长现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平报融媒 记者 孙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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