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9日,安徽证监局对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对公司时任董事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王衍锋、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梅良华出具警示函。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基金产品在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评级方面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部分基金产品在募集材料中约定固定收益;在管理、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在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方面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王衍锋、梅良华因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相关责任,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实习编辑:陈星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