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组建2025~202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大河财立方
2024-10-25 18:18:58
银行类主承销商目标数量不超过6家,券商类主承销商目标数量不超过6家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25日消息,河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组建2025~2027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

本次组建的承销团负责承销2025~2027年河南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目标数量根据市场环境结合河南省政府债券发行任务和需要确定,分银行类和券商类,其中银行类主承销商目标数量不超过6家,券商类主承销商目标数量不超过6家

申请成为2025~2027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参与承销政府债券,应取得其总行对该事项的特定授权;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信誉良好;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产状况等指标达到相关行业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

(四)具有负责债券业务的专职部门,债券投资与风险管理制度健全;

(五)信息化管理满足债券发行需要,能够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和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投标;

(六)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债券承销、交易等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者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券商类金融机构;

(七)有能力且自愿履行《河南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及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上届承销团期限内债券承销总量前三位的银行类、券商类承销团成员,自动进入本届承销团,并具有主承销商资格。其余银行类、券商类主承销商依承销团成员申请,从有意愿的机构中按评分顺序确定。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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