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确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扩至18城
大河财立方
2024-09-24 21:00:27
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

【大河财立方 记者 裴熔熔】9月24日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城市。

通知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按照《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4〕100号)相关要求,认真总结在上海试点开展股权投资的经验,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业务制度流程,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风险管控,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在上述城市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工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9月24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前期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现在具备扩大试点条件。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为切实发挥试点的引领作用,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研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等18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二是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限制,将表内股权投资占比由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20%提高到30%;三是优化考核机制,建立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

据了解,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8年6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银行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施债转股,应当通过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再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实施债转股,收购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涉及银行不良资产,可以按不良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办理。鼓励银行及时利用已计提拨备核销资产转让损失。

此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获批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内部投贷联动业务,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第一,有助于促进内部投贷联动发展。内部投贷联动协同效率较高,风险偏好容易统一,通过内部投贷联动,将更好地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服务,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科技金融发展。

第二,对大型商业银行而言,通过内部投贷联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服务更多科技型企业,长期看将有效改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获得多元化的收入,减缓净息差收窄的压力,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第三,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将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资金资本雄厚、客户资源丰富、产品体系完善等优势,促进资金加速向新质生产力流动,优化融资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据了解,今年8月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已在北京启动,并于近日落地了首单业务。

责编:陶纪燕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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