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观察 | “四级垂管”监管架构形成,意味着什么?
大河财立方
2024-08-26 17:26:01
“四级垂管”监管架构的形成不仅是金融监管体制的自我完善,更是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一环

□ 大河财立方 记者 徐兵

随着金融监管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的统一挂牌,“四级垂管”监管架构正式形成,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一变革不仅是金融监管体制的自我完善,更是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一环。

“四级垂管”监管架构的形成,是对我国金融市场全面监管的重要布局。金融监管总局通过设立总局、省局、分局、支局四级监管机构实现了对全国金融市场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面覆盖。特别是县域监管支局的设立,填补了县域金融监管的空白,增强了对县域内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新兴金融业态的风险监测和防控能力。这一举措有助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了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

“四级垂管”监管架构的形成,也是强化金融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的重要举措。新架构明确了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上下贯通、责任清晰的监管体系。这不仅有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能,更能确保金融政策的有效执行,防止金融风险的累积和扩散。同时,通过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的协同,实现了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监管效力的最大化。

“四级垂管”监管架构的形成,更是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举措。强大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建设的六大关键核心要素之一。新架构的形成,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金融监管总局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落实“五大监管”要求,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加强法人机构审慎监管,完善机构定位,夯实金融稳定基础。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监管保障。

8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也对于“如何具体落实五大监管要求,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监测预警”进行了答复。

王胜邦认为,金融监管总局主责主业就是监管,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金融监管总局认真落实“五大金融监管”理念的要求,突出强监管严监管导向,发挥系统“四级垂管”体系优势,也就是总局、省局、分局和支局上下联动,整体发力,不断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主要有这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一个“全”字,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二是坚持风险为本,健全金融机构审慎监管框架;三是落实“四早”要求,提高风险预警的前瞻性;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当然,“四级垂管”监管架构的形成只是开始,要真正发挥其优势,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各级监管机构的协调,提高工作运行效率。同时,也需要加强金融监管的法治建设,从法律层面明确监管的职责和权限,为金融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相信,在金融监管总局的领导下,各级监管机构将不断探索和完善“四级垂管”监管架构的运行机制,切实将其优势转化为金融监管效能。

责编:李文玉 | 审校:张翼鹏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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