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文,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
大河财立方
2024-07-31 19:38:12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31日消息,为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通知,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

通知提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如下: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总体按9:1比例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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