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大河财立方
2024-07-24 12:17:39
分门别类明确了适用主体、适用情形、政策内容、执行要求及政策依据等内容。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4日消息,财政部发布《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指引》对现行有效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征管文件进行了梳理,并按照企业兼并重组的类型,分门别类明确了适用主体、适用情形、政策内容、执行要求及政策依据等内容,还一并附有具体税收政策文件和征管文件汇编,力求为纳税人提供简明易行、获得感强的操作指南。

债务重组方面,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有减免债务、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等。

减免债务

债务人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应将上述事项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债权人按照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并按照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公允价值确认其计税基础。

债权转股权

上述事项应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其中债务人按照债务转为资本部分公允价值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按照债权转为股权部分公允价值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并按照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其计税基础。

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股权收购方面,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有三条:被收购方按规定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政策全文:

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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