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赞助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权威期刊《财政研究》2024年第4期,原文于7月8日正式发表。
内容提要 | 王安石变法时期,经济社会还处于繁荣状态,但已隐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财政也已陷入困境。王安石推出了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是对儒家传统财政思想的超越,有着一定进步性,受到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因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也备受争议。重新审视王安石变法的财政意义,对新时期推进财政改革也有一定启示意义。
作者介绍:
欧峰昊 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河南大学客座教授,经济学博士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财政高度重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事关国家财政的重大和长远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大论断不仅赋予了财政全新的定位,而且为财政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问题、新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在新的起点,带着新的问题,从新的方向去研究财政历史对当前财政理论研究和财政改革实践都很有意义。
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的王安石及其推动的变法活动,因其复杂性和曲折性一直是研究热点,也存在很多争议。每到重大改革时期都会被反复审视,近年来相关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很大扩展。不仅有多部研究专著出版,而且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史也有了系统的整理,如李华瑞的《王安石变法研究史》、张保见等的《王安石研究论著目录索引(1912—2014)》先后出版。更重要的是 2017 年王水照先生主编的《王安石全集》出版,2018 年刘成国编撰的《王安石年谱长编》出版。近年,又有多部有关王安石变法的专著出版,对王安石变法的史料从多角度作了更深入的挖掘。这些都为我们从新的起点深入研究王安石变法提供了非常深厚的基础。本文本着古为今用的态度,主要从财政的角度,对我国北宋著名政治家王安石推动的变法活动进行历史思辨和分析,以期有所借鉴。
一、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
要准确认识和评价王安石变法,必须对其历史背景有清晰的认识。王安石变法的复杂性和曲折性,评价上的两极化,都是由其背景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公元 960 年赵匡胤通过发动兵变,“黄袍加身”建立的北宋王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近代以来,北宋一直被认为“积贫积弱”,改革的必要性自不待言。但是近年来对宋的评价有了很大改观。不少学者认为宋代是中国封建时期经济文化最繁荣的时代。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对宋代的褒奖一再被人提起和引用:“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当代宋史学者邓广铭、漆侠、杨渭生、朱瑞熙、李华瑞等都对北宋时期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给予了极高评价。国外学者内藤湖南、宫崎市定、和田清、费正清、弗兰克等,乃至新近出版的《哈佛中国史》都对北宋时期的文明予以很高评价。日本宋史学家宫崎市定认为:“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具魅力的时代。中国文明在开始时期比西亚落后得多,但是以后这种局面逐渐被扭转。到了宋代便超越西亚而居于世界最前列。由于宋代文明的刺激欧洲文明也向前发展了。”他还认为宋代是“东方的文艺复兴时代”。
宋代重文轻武,科举取士,君臣共治,政治较为开明。由此北宋文化灿烂,欧阳修、苏轼等文人大家灿若星辰,科技发达,著名科学家沈括对天文、地理和水利等方面的研究领先于世。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但要说北宋包括两宋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最繁荣的时期,实乃有些牵强,因为北宋的繁荣只维持了短短的四十年。
北宋建立初期,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采取了一些轻徭薄赋、有利于人民休养生息的政策,社会生产力很快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相对改善,北宋社会出现了隋唐以来少有的繁荣局面。特别是宋初采取了放宽商业限制、“不抑兼并”等政策,经济重心南移,促使经济高速发展,商业税收入占比第一次超过农业税,而且还在持续上涨。张泽端的《清明上河图》就是当时北宋商业繁荣景象的直观反映。在商业繁荣的推动下,宋代社会变迁是广泛而深刻的,一个市民社会蓬勃兴起。商品经济的发展会对财政经济思想产生影响,这也就带来了思想的分流,过往研究对这一点的关注是不够的。王安石的思想本身也是经历了一个逐渐转向的过程。与商业繁荣相应,宋初为了防止出现五代政权更迭频繁的弊政,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在体制设计上,相互制衡,“上下相维,轻重相制”,“以大系小,丝牵绳联,总合于上”。矫枉过正、过犹不及,在宋太宗晚年经济和政治危机就已有所暴露。宋真宗时代各种危机进一步加深。到了宋仁宗时期,积贫积弱,即国穷民贫、内忧外患的局面就完全形成了。但是外在的文化与经济的繁盛还是给人造成盛世的感受,甚至认为宋代是历史上最好的时代。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司马光就称:“三代以来,治平之世,未有若今之盛者也。”程颐亦称:“尝观自三代而后,本朝有超越古今者五事:如百年无内乱;四圣百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百年未尝诛杀大臣;至诚以待夷狄。”对于仁宗统治时期,也就是王安石变法前的形势,很多人称为盛世,有“嘉祐之治”之说,与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相提并论。但其时多年积弊早已危机重重,北宋官员上书揭弊提议改革的比比皆是。苏辙在参加制科考试时,就在答卷上直言:“今海内穷困,生民愁苦。”其时社会危机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财政困难加剧。宋仁宗庆历以后,国家财政即出现了入不敷出的困难局面。到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 年)财政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亏空高达 1500 余万缗,各地方财政更是捉襟见肘。宋神宗即位后,财政困难进一步加剧,史称“公私困竭”。
二是农民负担沉重。为了应付财政困难,宋仁宗时用折变的办法向农民征收正税,使农民的负担成倍,甚至十几倍增加,正税之外,还有许多杂税当时叫“杂变”或“沿纳”,五代十国时期各割据政权在正税之外增添的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几乎被悉数承袭,使农民不堪忍受,纷纷揭竿而起严重威胁到宋的统治。苏辙在《御试制策》里提到:“凡今百姓所为,一物以上,莫不有税。茶、盐、酒、铁、关市之征,古之所无者,莫不并行。疲民咨嗟,不安其生。”“赋敛烦重,百姓日以贫困,衣不盖体。”
三是北宋军力衰弱。由于宋在立国之初就确定了崇文抑武的政策,对统兵将帅限制过多,致使“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其结果就是军队战斗力低下。北宋对外用兵屡屡失利,只能一再妥协退让,国力日渐衰落。
北宋这种积贫积弱局面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冗官和冗兵。北宋建立以后,“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宋统治者用分化事权的办法,竭力缩小官僚机构和官员的权力,从而扩大皇帝的权力。分化事权的必然结果便是重床叠架的官僚机构,造成了“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到宋仁宗嘉祐时,官员总数已经“十倍于国初之时”。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北宋政府不断地扩充军队。加上为了防止民变,每遇灾年就将灾民招募为兵,这就使得军队数量不断增长,出现冗兵。在这种情况下,北宋开国不到百年间,军队就几乎增加了五倍,总数达到一百二十多万人。
二是冗费。由于冗官、冗兵,也带来巨大的官俸和军饷支出。北宋统治者给予文官武将和兵士以优厚的俸禄。对官员特别是中上级官员的俸禄优厚到极点。宰相、枢密使每月的俸禄就可以买到一百多亩良田;在正俸之外,还有名目众多的补贴。兵士的俸禄也很优厚,一名禁军每年的开支达五十千,厢军三十千。当时军队开支占全部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五。此外,还有对辽岁币、统治阶级的奢侈浪费,使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
三是隐田漏税。为了解决日益增长的财政开支,北宋政府惟有加大赋税。于是地方豪强大量隐田漏税,使赋税收入大量减少。宋仁宗皇祐年间较景祐年间相比,垦田增加了三十四万多顷,但田赋收入却减少了七十多万斛。收入减少而支出增加,使北宋国家财政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
二、王安石变法扭转了北宋国家财政的困难局面
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 年),初任三司度支判官的王安石,大胆上书宋仁宗(即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直接指出:“今天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不久安。”提出了自己的改革主张。可惜的是,王安石这篇文采非凡、见解深刻的《言事书》并未引起宋仁宗的重视,但却被宋神宗视为珍宝。熙宁元年(1068 年)宋神宗一即位就提出“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并于次年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 ) 推动一系列有关政府财政和社会经济的立法
1. 均输法与市易法
王安石首先推出的是均输法。此法是想解决供输制度的一些弊端。北宋初年建立的供输制度,主要依靠东南六路供给京师所需,涉及赋税征敛、市场购买、漕运等多个环节。由于制度僵化、信息不畅等因素,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少弊端,导致一些富商大贾控制市场、垄断盘剥,不仅加大了人民负担,而且增加了政府购买成本。王安石的均输法就是赋予六路发运使更大自主权,综合考量当地每年贡额、京师用度、库存数量、地方丰歉等因素,根据“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收购各项物资,以便运输,保证京师供应,平稳物价。通过均输法,政府提高了财政收支效率,节约了购买及运输的费用,打击了富商大贾“趁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原定在米粮歉收地区折征货币,但在钱荒和不合理折征过重的情况下,有时这一政策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此外,折钱不均和钱米并征,也削弱了这些政策施行的效果。尽管施行时有一定的偏差,但由于实现了更大范围内交通行政的管理和市场的统一,缓解了地方漕运吏卒侵盗和地方垄断集体囤积居奇对地方市场的破坏。因此,通过均输法的实施,不仅使“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也使政府能够通过财政手段增强对民生物资的掌控。市易法是在开封、杭州、广州、扬州等地设置市易务,以官钱为本钱,平价收购不易脱销的货物,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对限制富商大贾垄断市场,增加政府收入有一定作用。
2. 青苗法
青苗法的提出,是想通过政府和农民之间直接的信贷交互,缓解由于季节性资金短缺导致的农户财困和高利贷者盘剥,其背后更深层次的意图是为政府财政提供一笔季节性的财源。青苗法是古代“常平仓”“义仓”等制度的新的发展阶段,青苗法与传统的“常平仓”法在机制上有所不同,代表了北宋时期积极探索财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新途径。操作方式上,就是将常平仓、广惠仓等官方储备粮“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所得钱粮作为贷本,在作物青黄不接时以较低的利息贷给贫民,以缓解民间高利贷问题。然而青苗法在执行时,却出现了强行摊派贷款等偏离初衷的现象。在一些官员眼中甚至成为弥补“国用不足”的敛财手段。青苗法实际效果与其理想初衷之间存在差距。但不可否认的是,它背后的核心理念—即通过政府调节社会生产解决经济问题,特别是在促进农业(今天也包含其他生产)发展和缓解贫民财困方面—为后来的政策制定提供了宝贵经验。
3. 免役法
免役法又称募役法,是对此前宋朝差役制度的改革。宋初差役制度在设计时,是让赤贫之家无需服差役,由有一定家资的民户承担,而品官形势之家等往往享有免役的特权—这一“掐头去尾”,差役负担就主要集中于中上等民户了。可想而知,这种社会负担不均衡的现象,反而使农户不敢投身生产劳动,避免承担额外的差役。丁数少的民户,服役会导致农田荒置,参与较危险的捕盗等差役甚至可能导致丁口损失,因服役而破产乃至毁家的不在少数。为使农民敢于尽可能多地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加快生产发展,王安石推动“改差为雇”,征收役钱,“释天下之农 , 归于畎亩”。然而,和“青苗法”一样,募役法在执行中也存在偏离初衷的情形:如雇役费用编造极高,还要加十分之二的“免役宽剩钱”以备荒年;同时,原先不需要服役的官户、僧道户、坊郭户、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等,也需要根据资产比照原差役户减半缴纳助役钱,虽然征收面扩大了,但中上民户的负担并未减少;加之,宽剩钱不是挪作他用就是闲置,钱币又是官造,几乎是将百姓劳动白白用于缴纳“铸币税”。因此上三点,免役法在当时就诟病颇多。王安石也承认免役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但他也提出一个新的视角:在实施免役法之前是否也有类似现象,情况是变好还是更糟。王安石的免役法解决了一些问题,也造成了一些新问题。但其通过财政手段引入市场因素,调配生产要素,以最大化生产效率的思想,切实地为后世政策制定提供了经验。
4. 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主要针对当时“诡名挟佃”“隐产漏税”“产去税存”弊端,通过丈量土地清查出瞒税土地,在此基础上根据土质肥瘠状况,将土地分为五等,均定税率高低,贫瘠之地、山林陂塘、沟路等地不再缴税,使税收合理化。方田均税法的推行,清理出大量隐田漏税的土地,增加了政府税收。但也遭到了大量隐瞒田地的豪强地主的反抗,致使清查工作进展缓慢,由于清查土地的工作量巨大,官府人力有限,不得不借助上户力量参与清量,一些上户借机上下其手,又产生了新的不公平。
王安石变法时,还制定了“农田水利法”,大兴水土之利。这些新法的推行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扩大了封建国家赋税的征收面,增加了税收来源。
(二)合并、裁撤州县
北宋中期,有的县不过一个镇大小,但也都按一样的编制设置官员和征调徭役,严重浪费了府库,加大了农民负担。为此,北宋政府着手合并、裁撤这类州县。至元丰八年(1075 年),废除的州、军、监共计 31 个,废除县 127 个,政府开支大大减少了。
(三)适当调整官员的俸禄
熙宁三年(1070 年)以前,较为低级的胥吏大都没有俸禄,他们靠渔诈百姓、纳取贿赂过活,并往往由此而发财致富。王安石提出:“纵财用不足,吏亦人,非不衣不食而治公事,既衣食即必有所出,自可以法收敛,以此赋给。”为改变这一腐败状况,北宋政府于 1070 年制定吏禄,使其有一定收入,其后逐年增多,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县令、参军的收入也有所增加。这对澄清吏治起了一定作用。
(四)裁并禁军、厢军
针对军队中存在的弊端,从熙宁二年(1069 年)起,北宋着手在禁军上“并营”,按照新的建制进行合并,同时大力裁汰老弱兵士。之后又着手裁并厢军。禁、厢军的裁并到元丰八年(1075 年)告一段落,其结果是,全国军队总数裁减至不到 80 万人,比宋仁宗庆历年间减少了足足 45 万人。冗兵的大量裁减,不仅消除了军队中“名存实缺”的现象,使军容为之改观,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而且使极端困难的国家财政得到了转机。北宋名臣蔡襄估计,熙宁年间的军费开支至少比庆历年间减省了1350 万贯。
由于实施了前述一系列财政经济政策,加之在政治、军事方面实行了成功的改革,从根本上扭转了北宋国家财政的困难局面,史载熙宁年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 5060 万贯,财政收支已经平衡。实际上,在变法派当权的十六、七年间,财政除应付各项开支外,剩余很多,“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从朝廷到州县,库藏都极为丰满。到了元丰年间,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作为北宋有代表性的政治人物,王安石推行变法,其目的是通过“富国强兵之术”,改善封建官僚机构,巩固北宋专制主义统治。变法的结果,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百年来北宋封建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阶段性地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同时也缓和了当时的土地兼并,相对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北宋中期遇到的政治和财政危机是封建社会固有的各种矛盾所决定的,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宋神宗的离世,变法本身存在的问题,加之司马光等诸大臣的反对,王安石变法终致失败。
三、王安石变法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历史是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坚持不懈的创业史和发展史。其中既有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丰富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的深刻教训以及由乱到治的经验智慧;既有当事者对时势的分析陈述,也有后人对前人得失的评论总结。可以说,在中国的史籍书林之中,蕴涵着十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我们学习历史,要结合我们正在干的事业和正在做的事情,善于借鉴历史上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各种有益经验”。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一次系统性改革,通过对王安石变法的历史探析,本文认为在财政方面有几点深刻的启示:
(一)解决财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做大“蛋糕”
宋神宗在决定改革前,就曾组织群臣对变法方向进行了多次辩论。司马光针对王安石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提出“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在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王安石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认为当时国家财政之所以“穷空”,主要原因不在于支出之多,而在于生产之少。因此,最好的理财方法不在节流,而在于开源,“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他把国家财政同社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加以考察,而以改进社会生产作为国家财政充裕的前提。也就是要通过财政政策来帮助民众提高生产力,以刺激和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增加财政收入。美国学者刘子健总结道:“这样政府将最终能够从增长的生产力中获得更大的份额,以及更大程度的整体繁荣。”这同当时那些专门强调紧缩财政开支的政治家的主张,是根本不同的。王安石变法对北宋经济发展的最直接的影响,在于其“农田水利法”的颁布和实施。这部法令是王安石变法中最典型的扩大生产之举,最能体现其“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的经济思想,也是我国封建时期第一部最完整的、专门规定农田水利的全国性行政法规。
在北宋乃至我国整个封建时期,最重要的经济形态就是农业,换句话说,农业在北宋和整个封建时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农业兴则百业兴!北宋的“农田水利法”规定:国家鼓励臣民对扩大耕地面积、改进耕作技术和兴修水利等陈述己见,由州县斟酌统一实施,行之有效者予以奖励,农田水利原则上由受益人户按户出工出料兴修。如因工程浩大、民力不足的可以从官府中借款支用;凡州县官吏于农田水利上做出成绩的,量其功利大小,一律给予酬奖。此法颁布后,各地争言并大办水利,全国兴修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增加良田三千六百多万亩。此外,青苗法、免役法的出发点,都是要将农民从青黄不接的生产困境及繁杂的职役中解放出来。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
这次变法,是我国封建时期利用皇权(即国家)的力量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解决财政困难的一个范例。王安石能跳出儒家学说传统的理财观,提出通过发展生产来增加财政收入,也是宋代商品经济发达背景下的产物,有着一定前瞻性。也是在这一点上,在近代得到了中外学者普遍的重视,他们从现代性这一视角重新发现了王安石。晚清以进士出身取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的陈焕章从西方经济学理论框架出发重新审视王安石变法后,提出:“王安石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但他生得不是太晚就是太早了,如果王安石的整个计划得以实施,中国早一千年就已经成为一个现代国家了。”黄仁宇认为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刻下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
王安石对生产的重视,对财政与生产关系的阐述,从增进社会财富来着手解决财政问题的尝试,具有相当的进步性,不仅丰富了古代财政思想,对今天亦有重大启示意义。1942 年延安遇到严重财政困难时,毛泽东就提出解决财政的是经济,指出一些同志存在陈旧保守的观点,“片面地看重了财政,不懂得整个经济的重要性”,“终日只在单纯的财政收支问题上打圈子”。
当然,王安石变法在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警示我们,要注意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我国在有效调控经济方面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当前应更好地汲取历史经验,通过发展经济来增进社会财富,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及扩内需、促投资等,这不仅有助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且有助于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完成和推动经济实现良性循环,提供强大财力保障。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稳定增加财政来源,确保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最受诟病的就是扩大了政府对工商业的干预,并利用商业手段直接从流通领域汲取资源增加政府收入。保守派批评其“与细民争利” “天子开课场” “有损国体……岂有堂堂大国,皇皇求利”。就是当代学者也多有指责,称其将政府变成了一个“权力空前膨胀的‘政府型公司’”,“让宽松的经济环境不复存在,自由工商业者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当时及当代一些学者多将王安石变法比作汉代桑弘羊均输法的复活或翻版,其实这中间有颇多误解。上海财经大学刘守刚教授对此曾有辨析,认为王安石是将原来政府通过财政工具征收的大量存于库房的钱粮转化为资本性商品,按低于民间高利贷的利率,贷给民众帮助其度过青黄不接之时,在抑制高利贷商人发展的同时,让政府获得利息收入。这些钱粮原本是不可交易的资本商品,也不能创造经济增值。市易法也是设立市易务,从事国营的商业活动。“与汉代相比,王安石的国营商业至少在立法意图上,并未像汉武帝那样试图由官府全面垄断商业。”基于宋代工商业发展的背景,王安石对经济的认识已经大大超越了桑弘羊,其打击的对象一开始就着重于集兼并及垄断于一身的品官形势之家,这就是王安石自己所说的“摧兼并,收其赢余,以兴功利,以救艰厄”。谈敏指出王安石变法的基本精神“较多趋于放任,较少的进行干涉”。王安石变法要求品官形势之家与一般民众一样缴纳免役钱,切断了他们通过高利贷资本对农民的剥削,清查出他们隐匿的土地,限制他们垄断牟利,但是对农民、中小地主、中小商人却有一定的维护和扶持。特别是重视商业的发展,强调“通利商贾”“官私便利”。王安石变法中减轻汴京国门商税数十种,规定钱不满三十文的免征。改革专卖过多的做法,采取了较为开放且利商的做法。王安石还积极鼓励海外贸易,其效果在南宋后就显现出来,给政府带来了丰厚的市舶收入。由于王安石变法是系统性的整体配套改革,以往研究多专注于青苗法、均输法等重大改革,而忽视了这些较小的改革,但在今天看,这些改革弥足珍贵。从整体上看,王安石变法比较注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打击和加强控制豪强垄断、兼并及高利贷行为的同时,也给予中小工商业者扶持,促进商贸正常发展。王安石通过国家经营商业等行为开源,实现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宋神宗去世时,国库存余达一亿贯以上。国家在调节分配、改善生产条件、提供社会救济、巩固国防等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但一些干预市场的做法即使在今天仍充满争议,对其进行重新全面审视能给我们带来更深层次的认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有效需求不足、市场失灵时,国家(政府)对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以达到解决财政经济困难之目的,也是通行的做法。即使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也早已摈弃了所谓的市场机制“万能论”,认为经济危机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而恢复均衡,因而必须采取有效的政府干预措施,不能把投资完全委托给私人资本家去做,还必须实行“投资社会化”,但国家投资需要大量资金,这些钱从何而来呢?答案就是“举债支出”,即推行赤字财政政策,萨缪尔森更坚持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助于削弱经济周期的波动,维持一个没有过度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不断成长和高度就业的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干预经济最成功的实践即“罗斯福新政”,也汲取了王安石变法的经验。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农业部部长华莱士曾说:“获知九百年前著名之中国推行新政者王安石,彼于 1068 年在重大困难之下,所遭遇之问题与罗斯福总统在 1933 年所遭遇之问题,虽时代悬殊,几乎完全相同,而其所采方法,亦非常相似。王安石创立收获贷款(青苗法),适合纳税能力之税则,公共建筑计划与若干其他便利平民之法规。”华莱士正是在王安石变法的启发下,创立了美国的常平仓制度(the Ever-Nomal Granary)。罗斯福新政时期,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头阵,以大工程拉动经济增长,为美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可以说,正是罗斯福实行的以政府全面干预经济为特征、以财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新政举措,把美国从经济大萧条的泥潭中挽救了出来,从而奠定了现代美国发展的基础。
当前,受疫情的影响冲击,加之多种因素交织叠加,我国经济也面临不少难题,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速显现。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同时,也需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应管少、管好、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真正把企业放开、搞活,只有企业真正做强做大了,国库才能充裕,社会才能繁荣,百业才能兴盛。
(三)紧缩不必要的开支、过紧日子,在当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此前研究多将王安石与司马光等反对派的差异简单概括为开源和节流的不同路径选择,其实节流也是王安石变法整体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安石指出“君子制俗以俭,其弊为奢。奢而不制,弊将若之何?夫如是,则有殚极财力,僭渎拟伦以追时好者矣。且天地之生财也有时,人之为力也有限,而日夜之费无穷,以有时之财,有限之力,以给无穷之费,若不为制,所谓积之涓涓而泄之浩浩,如之何使斯民不贫且滥也?”王安石变法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大量裁撤机构和冗员、裁并冗兵、压缩办公经费,减轻了财政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国家财政的困难和“积贫积弱”的局面。这对当前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财政管理不断优化,也具有一定借鉴作用。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的财政困难,李强总理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各级政府要习惯过紧日子,真正精打细算,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指出:“党政机关少花一分钱,民生事业就可以多安排一分钱。要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集中财力办大事。”这都为财政工作和财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发展经济,搞活企业,努力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大力压减不必要的开支,过紧日子,也是非常必要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现历史性跃升,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幅增加。我们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注意借鉴历史上包括王安石变法特别是其整理财政的重要举措,借鉴王安石变法中大力发展生产、增加财政收入来源和压缩冗费、削减财政开支等有效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同样,在设计改革方案时,如何处理好理想和现实的关系,如何平衡改革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如何把握好执行层面的问题,王安石变法都能给我们很多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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