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大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对信用债业务实施授信,被罚款25万元。
达州监管分局披露的另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大竹农商银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35万元。
时任该行杨家支行行长助理毛诗彬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时任该行杨家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蒋超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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