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李慕淳】靠出让个人名下银行卡账户、支付宝账户就能实现躺赢“赚钱”?这一行为可能已触犯刑法。7月5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巡回法庭走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该校100余名师生旁听此次庭审。
当日上午九时,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正式公开审理。经庭审查明,该案系被告人党某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和一个支付宝账户,并以配合刷脸验证的方式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赃款,从中非法获利6000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罪及量刑部分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近年来,大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案件参与者多为年轻人、低收入群体及非稳定就业者,甚至有在校大学生涉案情形。针对这一类型的案件,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采用巡回审判进校园的模式,为在校大学生直观展示违法犯罪的后果,增强学生们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从而起到了预防犯罪行为的效果。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将持续选取具有普法意义的典型案例,深入校园开展巡回审判、普法讲座等活动,将审判实践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
据介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具体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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