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陈玉静】又有省联社要改革。
近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江西省联社)官网发布公告称,决定在江西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江西农商联合银行)。
据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农商银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等7家农商(联合)银行揭牌成立,还有多个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谋划中。在已揭牌的7家中,多数采用联合银行模式,仅有2家采用统一法人模式。
资产总额超万亿,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启动组建
近日,江西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取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人资格并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江西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最终确定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和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授权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筹建工作。
根据公告,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后,原江西省联社的业务、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均由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承接。
江西省联社官网显示,目前,江西省农商银行共有86家法人机构、2300个支行网点、2.5万名员工。截至2023年末,江西辖内农商银行资产总额1.3万亿元,存贷款规模近2万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0756亿元,约占全省份额的1/5;各项贷款余额突破8900亿元,约占全省份额的1/6,业务规模、市场份额稳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近年来,多个省份陆续按照“一省一策”的原则,加快推进省联社改革工作。
据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农商银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农商银行7家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此外,湖北、贵州、甘肃、青海、山东等地省联社改革也在推进中。
联合银行模式受青睐,但股权和管理结构倒置问题仍存
本轮农信社深化改革倡导因地制宜、一省一策,没有标准答案,各省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于本省的改革方案。
目前改革模式主要有5种,分别是联合银行、统一法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务公司以及广东独有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其中,浙江、河南、山西、四川和广西均采用联合银行模式;四大直辖市、辽宁和海南是采用统一法人模式;广东省则给出了独有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即多家脱离省联社系统的头部农商行分别管理一部分、省联社继续管理一部分,金融服务公司模式目前还未有地方采用。
联合银行模式是辖内基层农信机构,共同出资组建具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省农商联合银行承担对辖内农信机构的经营、管理、服务职能。目前,浙江、河南、山西、四川和广西均采用联合银行模式。不过,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下参上”模式不同的是,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都采取了“上参下”模式,例如河南实行“省参市、市参县”,探索自上而下的逐级参股、控股。
华西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姜丹表示,联合银行模式改革成本比较低,并且能够保证下辖农信机构法人地位不发生变化,易平稳过渡。另外,该模式能够丰富省联合银行的金融服务牌照,扩宽其业务范围。不过,该模式并未打破原来的二级法人体制,股权和管理结构倒置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联合银行的职能定位、具体管辖范围、联合银行成员的加入退出及出资比例等问题依然值得讨论。
统一法人模式是将全省农信机构合并为统一法人,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原基层农信机构作为该农商行的分支机构。目前四大直辖市、辽宁和海南是采用统一法人模式。
姜丹指出,对于地方经济规模较小,区域内法人联社和信用社数量较少,股权关系易理顺的省份,采取统一法人模式可以组建一个相对大型的农商行,有利于集中资源、拓展业务,省级机构对辖内机构的管控能力也增强。不过,统一法人改革模式也存在操作难点,主要是理顺股权、资产整合等方面有难度,因此如果区域内农信社数量多、上市农商行多,就不太适合统一法人模式。
不过,姜丹认为,不管是联合银行、统一法人、金融控股还是广东省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改革后的省农商联合银行/省农商银行/省金融控股公司等,都将会对下辖农信机构形成统管,形成“全省一盘棋”的管理趋势,强化了其对区域机构成员的管控力度。即使是广东部分农商行脱离省联社管制,但脱钩的主要是珠三角较大型、具有一定系统重要性的农商行,其他农商行依然在省联社的管辖范围内。
而且,改革之后的省联社,不仅仅是作为行政管理机构来实施对下属农信机构人事任命、行政审批的控制,部分改革模式下的省联社对农信机构的管控能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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