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盈利实际却亏,ST亿利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被通报批评
大河财立方
2024-06-06 17:59:34
公司原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正,但实际净利润为负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6日,上交所公告,因业绩预告不准确,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亿利或亿利洁能)及时任董事长王瑞丰、时任总经理侯菁慧、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艳梅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2024年1月31日,亿利洁能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5万元至52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242万元至-9601万元。

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因公司预计对存放在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计提货币资金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持有的煤炭资源补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联营企业净利润减少等因素,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59567万元至-4873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2835万元至-62005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54182.0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7450.10万元。

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公司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正,但实际净利润为负,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 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王瑞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侯菁慧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艳梅作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履行勤勉尽责 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 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瑞丰、时任总经理侯菁慧、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艳梅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亿利洁能原名为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1999年1月由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2000年7月上市,2015年12月更名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ST亿利主营业务覆盖现代煤化工、光氢新能源新能源、清洁热力等多个领域。

6月4日,ST亿利披露,存在亿利财务的39亿元存款,已在近日被划分为次级贷款,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公司将尽快向相关方核实情况,压降存款规模。

随后6月5日,ST亿利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24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当日收盘价为0.98元/股)后,后续交易日公司股票连续下跌,截止2024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65元/股,连续9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6月6日收盘,ST亿利报收于0.62元,下跌4.62%。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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