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5日消息,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4年4月20日,中南建投与太盟投资集团、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债务化解、引进战略投资举行座谈会。中南建投在座谈会后将与太盟集团洽谈债务化解、股权交易合作事项告知相关媒体,媒体对此进行报道。
江苏证监局称,在ST中南股票价格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的敏感时点,中南建投向媒体提供与太盟集团洽谈的信息,但未完整说明双方仅就合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尚无具体的方案或推进计划,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
中南建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中南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南建投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协助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的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中南建投为ST中南控股股东,后者为A股上市公司。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ST中南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目前,ST中南已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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