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 记者 秦龙】今日楼市喜迎一场政策“甘霖”。
5月17日下午4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负责人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会上透露了下一步保交房工作的四大重点: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也在会上为楼市带来一组配套政策“组合拳”: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降低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15%;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助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在这场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主要负责人针对保交房四个工作发力点向外界进行了系统的讲解与阐述。
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 住建部有哪些考虑与规划?
——拟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当中,部分在建已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如果已售出的住房项目烂尾,将严重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董建国在会上发出警示。
董建国透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住建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他介绍,工作方案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保交房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分类处置,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在司法处置中同样要把保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
第二,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充分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今年1月,住建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推送,支持在建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第三,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一是地方政府要承担属地责任,推动住建、金融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和法院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二是房地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积极处置资产、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三是金融机构要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做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等存量房地产用地 政策特色与亮点在哪里?
——“以需定购” 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 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在会上表示,按照做好保交房工作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经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企业解困。
刘国洪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主要分为两条线:一条线是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另一条线是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支持力度。
对于具体的政策亮点,刘国洪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优化开发。主要是要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主要是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
三是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来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更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
此外,为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守牢政策底线。
如何推进“消化存量房产”相关政策措施,资金来源是什么?
——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利率1.75%
“人民银行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3000亿,利率1.75%。”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会上透露了这项重磅政策。
陶玲介绍,作为新创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第二,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第三,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第四,自愿参与。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地产企业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21家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向收购主体发放贷款。
陶玲进一步表示,这项政策是人民银行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一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地方国有企业在银行支持下,市场化参与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可以推动商品房市场去库存。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收购后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能够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三是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房地产企业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续建,改善房企的资金状况。
“对于上述政策,近期人民银行将出台正式文件,文件为《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陶玲表示。
据记者了解,根据国务院部署,2023年人民银行设立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济南、郑州等8个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一年多来,试点在8个城市有序落地,商业可持续的租赁经营模式初步形成,为消化存量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统筹考虑政策衔接,我们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陶玲指出。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运作模式 房地产项目如何进入“白名单”?
——符合“白名单”条件项目“应进尽进”,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
在今年1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一起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随后5个月,两部门密集召开会议推动协调机制落地。
据住建部披露,截至4月8日,全国已有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分批筛选出当地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并推送给商业银行。据金融监管总局统计,截至3月末,商业银行对第一批“白名单”项目全部完成审查,其中审批同意的项目数量超过2100个,总金额超过5200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近期,我们还要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融资协调机制是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城建住房和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中办公。”肖远企表示。
肖远企透露,城市协调机制主要是汇总辖内房地产项目情况,按照条件和标准审核“白名单”项目,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的项目条件和标准。
肖远企还介绍,“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所在城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城市协调机制组织甄别审查,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毋庸置疑,保交房攻坚战是一场“硬仗”。监管层对此不仅充满信心还做了详尽谋划。
“通过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司法支持、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打好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董建国在会上表示,为抓好方案的落实,国家、省和市三级已经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工作。同时,建立保交房项目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跟踪督导工作进展。我们将齐心协力、狠抓落实,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保交房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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