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资管被罚410万元,涉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等
大河财立方
2023-12-29 19:13:51
新华资管主要存在9项违法违规事实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月28日对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管)、龙向欣(时任新华资管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杨帆(时任新华资管副总裁)、孙珊珊(时任新华资管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陆迪(时任新华资管另类投资部总经理)、苏力(时任新华资管金融产品投资部总经理)、杨柳(时任新华资管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投资底层资产为商业住宅且非自主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投资底层资产为商业住宅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三、投资非受托人自主管理且基础资产不符合条件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四、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

五、投资信用增级安排不符合规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后管理不到位

七、向不动产项目提供无担保债权融资

八、组合类资管产品未按合同约定开展收益分配

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且非自主管理

针对以上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新华资管罚款410万元、对龙向欣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杨帆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孙珊珊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陆迪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苏力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杨柳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责编:任浩鹏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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