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0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开封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和开封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实施方案》提到,组建开封智慧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定组建方案和运营管理机制。
引进专业运营团队组建智慧岛运营公司,制定运营管理机制,全职进驻人员不少于20人。
建设省级各类双创载体10家以上,市级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0家以上。
成立不低于10亿元的开封智慧岛产业引导基金。
引导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新材料两支政府引导基金注册地及管理机构设在智慧岛。
协调推动市科创基金注册地迁至智慧岛,管理机构在智慧岛设立分支机构。
联合企业建立技术交易市场,提供技术合同登记和交易服务。
建立智慧岛多层次资本市场研究院,开展多渠道融资服务。
引进培育具有中试试验功能的科创服务机构。
整合自贸区艺术品鉴定中心、中镜科仪、贝威科技、启源研究院等资源,开展检验检测服务。
同时发布的《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奖补措施,具体包括:
加快产业培育
(一)培育范围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的企业、研发机构、创新中心、孵化载体。
(二)支持政策
1.设备投资奖励。企业从取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或工商注册之日起,两年内新购置的生产、研发、检验检测设备,投资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示范区按不超过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投资5000万元(含)—1亿元的,示范区按不超过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示范区按不超过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7%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在项目运营半年内按程序报批兑现,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等费用,示范区给予最高30%,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
3.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各类创新主体,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创业孵化
(一)创新平台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重大平台的各类创新主体,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平台的各类创新主体,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省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优质企业奖励。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30万元奖励。
(三)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对于在国际性、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落户智慧岛的科技项目,示范区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三等奖50万元、优秀奖20万元的奖励。对于在全省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落户智慧岛的科技项目,示范区分别给予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秀奖5万元的奖励。对于开封市各举办主体单位承办全市性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并落户智慧岛的科技项目,示范区分别给予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奖励。对落户智慧岛的获奖参赛项目,示范区提供房租前两年免费,第三年减半收取,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物理空间优惠支持。
强化创新金融支撑
(一)建立投资风险补贴机制。对符合智慧岛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私募基金投资,示范区按照股权投资金额的10%给予投资风险补贴,单个项目投资风险补贴最高为50万元。对同一创业投资主体,因投资不同企业获得投资风险补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充分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动投资机制。对在智慧岛重点发展产业领域设立的子基金,区级政府引导基金在单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20%,在单个创业投资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30%,在单个天使投资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40%;对于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子基金,市区两级引导基金可联合出资,最高出资至50%。
(三)支持中介机构开展信托业务。支持中介机构在智慧岛发行知识产权信托产品,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完善中介服务
(一)鼓励中介类服务业进驻。鼓励科技、金融、法律、信用、贸易、咨询、人力资源、会展广告、会计税务及评估等领域的专业服务企业(机构)在智慧岛设立服务窗口。
(二)优化生活类服务业布局。对非国有资产楼宇或街区运营主体,按照智慧岛区域业态规划要求,主动引进配套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休闲娱乐、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和品牌的,且签订合同不低于三年的,经认定,每引进一家,示范区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2万元奖励,同一运营主体全部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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