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18日,步步高公告,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湘潭新天地步步高商业有限公司、湘潭华隆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子公司向相关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重整相关事项。
关于申请重整的原因,步步高称,2022年以来,步步高股份遭遇阶段性流动资金紧张,并于2023年7月17日进行预重整,有望通过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化解风险。由于湘潭新天地等四家子公司均为步步高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营超市、百货业务,与步步高股份共同组成业务生态体系,亦不同程度陷入债务和经营困难,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情形,符合重整条件,拟通过与步步高股份协同重整,系统化解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同时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步步高表示,如湘潭新天地等四家子公司能够实施重整并和步步高股份协同重整,统筹利用偿债资源对债务进行重组,并通过引入投资人注入增量资源等方式盘活资产,可以最大限度保全公司核心运营价值,全面化解债务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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