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路径研究 | 交通战略研究
大河财立方
2023-08-25 17:58:00
在提升郑州、洛阳等(特)大城市竞争力的同时,也需挖掘广大县城发展潜力、推动县城内涵式发展,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杨阳|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交通运输战略发展研究院

编辑:杨阳|校核:刘文丰|审核:龙志刚

引言: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及发展目标做出明确的战略部署,四川、广西等省份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河南省县城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超七成,经济总量占比超六成,县城在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举足轻重。因此,在提升郑州、洛阳等(特)大城市竞争力的同时,也需挖掘广大县城发展潜力、推动县城内涵式发展,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统筹分类定位、强化规划引领

1.统筹城镇体系,构建空间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我省规划构建“一主两副、四区协同、多点支撑”的城市发展格局,强化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龙头引领作用、打造现代化郑州都市圈,增强洛阳和南阳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构建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豫西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豫南高效生态发展示范区及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等四大示范区,以其他城市为支撑,多点推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2.科学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发展

河南省共有县(县级市)102个,除永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万为中等城市外,其余县城均为小城市。但各县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各不相同,需立足各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确定县城功能定位,形成不同县城之间合理分工与良性互动。依据《意见》分类方法,将我省102个县城分为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及生态功能区县城四类。

3.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一县一策

坚持“一县一策”,结合省内县城具体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科学编制建设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明确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精准补齐短板弱项,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规划的法制地位,提高规划的约束力、持久性、协调性和体系性。

二、激发县城城镇化建设要素活力

人口、土地及资金是县城城镇化建设的基础要素,激发县城城镇化建设要素活力,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功能,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在人口、土地、资金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县城经济结构,实现县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积极推动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

以人为本是当前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义。省内县城在就业技能要求和居住生活成本相对较低的有力条件下,在无落户限制政策的基础上,一是保障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二是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三是研究建立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正向激励各县积极推动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2.建立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机制

土地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要素,在城镇化逐步进入存量发展阶段的趋势下,我省各县应结合自身城市定位及发展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推动我省建立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机制。

一是,合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我省可推广《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机制,专项安排与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于因资源禀赋出现人口流出的县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多出的建设用地可以及时复垦为耕地,恢复用于规模化农业生产。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要转向人口流入县城,动态实现各个县城用地指标与人口数量相互匹配,保障人口流入县城建设用地需求。

二是,提高县城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对于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用地控制指标,并统筹兼顾公益事业及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用地;对于已供项目要加强用地监管,及时开工建设,按时竣工投产;对于存量低效荒废建设用地,开展县城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利用。

3 .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资本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因素,我省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要积极发挥县级财政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在我省县级财力整体有限的情况下,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需以完善投融资机制为重要抓手,由财政单一投入的传统融资模式向多元化融资模式转变。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三、提升完善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

1.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

产业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根基,是县城经济市场的内生动力,是提升县城经济活力的重要内核。

一是,明确县城产业发展定位。根据不同地区县城发展的客观条件,坚持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明确各县自身产业发展方向。

二是,科学推进“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对于县城内已有国家级和发展基础好的省级开发区,推进区域范围内各级开发区实质性整合;对于其他县城,推动要素加快集聚、资源优化配置、上下游企业联动,优化设置1-2个主导产业,培育形成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三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县城放权赋能改革。各县应积极主动依据国家及我省“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深做实助企纾困。

2.完善市政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县城人居环境

市政基础设施是居民生活、社会生产的基础条件,公共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教育、医疗等基础公共服务产品。各县应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县城。

一是,完善市政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停车场、客运站等市政交通设施,畅通公路铁路等对外连接通道,持续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及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增强县城韧性城市建设,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老化供热及燃气管网改造,提升县城安全保障。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智慧县城。

二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县级医院提标改造,推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建立省和地级市三甲医院对薄弱县级医院的帮扶机制。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全面改善县城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鼓励发展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优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及体育公园等文化体育设施。

3.加强历史文化生态保护,夯实县城生态功能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生态环境更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一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保护,实施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城市更新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二是,打造蓝绿生态空间。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划定保护绿线,优化整合城市绿色空间,因地制宜“增绿添园”。三是,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系统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推广绿色建筑技术、绿色出行理念及废弃物环保再生产品。

四、辐射带动乡村,促进县乡融合发展

1.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推动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及镇延伸,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推进县乡村(户)道路连通、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带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

2.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鼓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推行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鼓励发展远程医疗,提升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县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结语:

县城既是新型城镇化体系的“短板”,也是值得深挖的“潜力股”。科学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将对提振内需潜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速产业经济发展,起到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责编:刘安琪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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