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两城投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专家:城投需打造自身造血能力
大河财立方
2023-08-05 11:24:00
在地方化债的大背景下,城投是否有可能走向破产,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多位律师进行解读。

【大河财立方 记者 陈玉静】近日,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在官网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报告,报告称,截至信息披露报告发出前,虽经公司多番努力、反复沟通协商,但融资方贵州凯里开元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城投)和黔东南州凯宏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宏城投)等相关担保方仍以没有资金、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

据此,中泰信托正式委托律所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执行转破产申请,要求对开元城投、凯宏城投予以破产清算。对此,大河财立方记者致电开元城投、凯宏城投,凯宏城投接听人士表示,该事件中泰信托已经在和上海金融法院沟通,公司只是担保方,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开元城投电话无人接听。

在地方化债的大背景下,城投是否有可能走向破产,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多位律师进行解读。

多次违约,

两家城投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此次中泰信托递交破产申请源于数年前发放给开元城投的一笔信托贷款。

据中泰信托披露信息显示,涉及的“中泰·贵州凯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计划期限两年。信托计划融资方及担保方为开元城投、凯宏城投、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中泰信托公告显示,信托计划融资方及各担保方(以下简称凯里各方)于2018年12月信托计划到期时首次违约。经中泰信托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7月作出《民事调解书》。中泰信托表示,该调解书生效后,因凯里各方拒不遵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于当月再次违约,中泰信托根据调解书约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6月,因开元城投拟发行企业债券,为满足发行要求,开元城投向中泰信托申请配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中泰信托考虑到开元城投发债后将有利于解决自身债务问题,经审慎评估,与凯里各方签署了《强制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强制和解协议),至2023年3月,凯里各方仍未履行《强制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属第三次重大违约。

在信托贷款违约的同时,开元城投在持续偿还债券本息。

中泰信托在公告中表示,开元城投自上述信托计划2018年首次违约后,总共分批偿还了近16亿元各项债券本息。但开元城投及相关担保方,仍以没有资金,无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偿还中泰信托欠款。

鉴于上述情况,中泰信托正式委托律所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执行转破产申请,要求对开元城投、凯宏城投予以破产清算。

担保方凯宏城投: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凯宏城投是黔东南州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实体,也是黔东南州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经营主体。

凯宏城投5月发布的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显示,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者,其运作的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带有较强的公益性,盈利能力相对不高,同时项目收益状况又与国民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易受宏观调控影响而产生变化。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公司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

在报告的重大风险提示一项,凯宏城投也提及了开元城投与中泰信托的信托贷款问题。

报告显示,凯宏城投的子公司开元城投于2017年3月7日通过中泰信托“中泰•贵州凯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贷款本金20,640.00万元,应于2019年3月7日到期归还。由于开元城投出现流动性资金不足的情况,资金不能按时偿还,上海金融法院针对该逾期案件进行了受理,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开元城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剩余本金 68043522.22元未偿付。针对未偿还部分,经与中泰信托协商,同意开元城投于2022年11月30日前解决存量债务本金68043522.22 元及截至本金全部清偿日产生的全部利息,同时解除开元城投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协助开元城投完成征信调整事项,针对该笔到期本金68,043,522.22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在与中泰信托协商中。

根据中泰信托公告,显然双方并未协商成功。

对于被递交执行转破产申请一事,凯宏城投接听人士表示,该事件中泰信托已经在和上海金融法院沟通,公司只是担保方,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记者拨打天眼查披露的多个开元城投电话,均显示为空号。

城投公司被申请破产背后,

需打造自身造血能力

此次中泰信托递交破产申请备受关注,也是因为涉及主体是城投公司。

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陈胜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也有破产的先例,城投破产按程序而言,没什么问题。现在地方政府也在想尽办法化债,破产或许也是化债的一种方式。不过破产会削弱地方政府的评级,让地方政府再发债比较困难。

“所以城投会不会破产要看地方政府的策略,如果跟金融机构难以达成重组或者债务化解的协议,用破产的方式可能就直接免债了,也不用再拉长债务周期。”陈胜表示。

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破产清算业务中心负责人张文对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执行转破产需要法院受理,如果达到资不抵债或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会受理,受理后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城投,不过城投有政府因素,法院考虑的问题可能会多一些。

近日,地方化债问题备受关注。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引起市场广泛讨论。

会议首提“一揽子化债方案”,表明中央对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也预示后续化债将进入更加实质性落地的阶段。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表示,我们判断,一揽子化债方案将基本涵盖以往地方化债实践中积累的有效举措,并提出新的配套支持措施。其中,隐债显性化、债务期限和结构优化、盘活资产和城投转型或将为主要抓手。

冯琳表示,地方债务风险既在于债务体量比较大,同时也体现在债务结构上,即短期偿债压力大、非标融资占比高、综合融资成本较高等。因此,可以通过债务置换和债务重组来优化债务结构,缓解短期偿债风险。

“从可持续的角度来看,隐性债务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有赖于地方国企改革和城投转型的有效推进,即城投公司通过混改、优化业务方向和业务模式、整合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转型,打造自身造血能力,真正实现地方财政治理的现代化。”冯琳认为。

责编:王时丹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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