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0日消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就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簿记建档发行、包销业务等提出规范要求:
承销机构的债券承揽承做、发行销售等承销业务应与投资交易、同业业务、存贷款(如有)等业务之间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债券承销业务和其它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债券承销业务独立运行。
鼓励主承销商为其承销债券开展做市,促进提升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
发行人、主承销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参考国债、开发性金融机构债券、政策性金融机构债券、其他可比市场利率等,充分考虑发行人信用溢价、期限溢价、流动性溢价等因素,规范确定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
调整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应审慎开展,确需调整的,操作时点不得晚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前 1 个小时,调整后的利率区间上限不得低于有效申购利率上限。
不得以非市场化包销为目的调整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
责编:陈玉尧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