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友:惊掉下巴的美国总统选举
大河财立方
2023-01-16 18:29:00
美国宪法将权力划分为了三个独立的方面,更是规定每个机构成员任期各不相同,这使得美国政治生态在人员的不同步调整中避免了妥协共同体的出现。

赵德友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家

一、美国国家治理模式

美国宪法的核心是"分权",这个思想是法国政治启蒙者孟德斯鸠所提出的,核心便是将国家权力划分为三个部分,即行政权(总统和内阁所执行)、立法权(国会拥有唯一立法权)以及司法权(由最高法院与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三机构之间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绝大部分的权力,而且规定任何人不得兼任不同机构之间的职务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而危害人民的自由。

美国宪法将权力划分为了三个独立的方面,更是规定每个机构成员任期各不相同,这使得美国政治生态在人员的不同步调整中避免了妥协共同体的出现。总统及内阁一届任期四年,参议院议员任期六年、众议院议员任期两年,最高法院法官任期理论上是一生。这种制度的好处是权力能够在平衡中长久的持续下去,而这种制度带来的最大缺陷,是美国政府效率缓慢复杂,墨守成规。

美国总统是美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三军统帅,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一般来说,美国政府内部几乎没有对总统的制约,美国政府就是由总统说了算,所以总统可以说就是美国的一把手。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当选为总统多于1次。尽管宣战权属于美国国会,但总统有权不经宣战即展开军事行动,包括情报活动。行政端内部,美国总统拥有人事任免权、对他国政府的承认、建交以及缔约等。此外,美国总统以及行政端的其他人员还拥有行政特权与国家机密特权,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无视立法端或司法端对特定信息的传唤。而在立法端,所有的法案经美国国会两院投票通过后,都会递交至总统,待其签署。美国总统有权力将该法案否决。总统还可以签署行政命令,这是一份总统签字、下达给联邦政府的命令,不需经国会批准。而司法端,总统拥有提名联邦法官的权力,还可以签署特赦令。

 

美国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拥有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美国众议院是美国国会执行立法职能的两院之一,是两院制中的下议院。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建国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并受代表各州政府、不太受大众情绪干扰的参议院制衡。参议院是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是传统意义上的上议院。美国宪法设立参议院的初衷是希望参议院能够起到一个调节制衡的作用,其政治权能比众议院要少。然而,从19世纪开始,参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广泛,亦更具政治影响力。参议院方面,议长由美国副总统兼任,但一般情况下主持参议院工作的是临时参议长。记得2018年我在洛阳一高讲学的时候曾经让学生翻译一个英语句子,"The vice president presides over the Senate; he has, how-ever , no part in its deliberations and no vote either except when there is a tie."这个句子把参议长这个职务的确定方法和职责定位说得一清二楚,副总统是法定的参议长,他不参加参议院对具体法案的审议,也不参加投票,当出现平局时,他具有一票决定权。可见参议长从行政到国会都是"二把手"。参议院共设参议员100人,每州2人,每个人有一票投票权。副总统没有投票权,只有当赞成票与反对票持平时作为决策投出第101票。参议员任期6年,实行交叉选举制,每2年有三分之一参议员重新选举,保证始终有三分之二议员维持正常工作,指导新参议员。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参议员。而众议院共有435个议员席位,任期2年,可无限连任。各州参议员席位按照人口比例分配,人口比较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在众议院中有52个席位,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则只有1个席位。各州参议员席位还要根据人口统计数据进行调整。哥伦比亚特区拥有4个可以在会议上发言的代表席位,但代表没有投票权。关于众议长的政治地位,美国在1947年通过的《总统继任法案》给出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说明。这项法案明确规定了总统的继任顺序,其中众议长乃是二号继承人,顺位仅低于副总统。如果美国的现任总统出现了意外缺位的情况,一般会由美国副总统暂时接替总统职务,直到任期结束或者新的总统选出。但如果要是副总统此时也出了意外,那么这时候众议长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坐上总统的位置,直到下届总统选出,所以说众议长是美国的"三把手"。

 

美国最高法院是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成员之间权重均等,投票决定采取简单多数制。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联邦最高法院不出台单独的司法解释,他们仅仅审理案件,并通过审理案件确立审案原则与司法解释。与此同时,最高法院也恪守自己的行为准则,除了审理案件并不提供任何的法律意见。最高法院作为美国最高等的法院,处理一切与联邦政府有关系的法律事务,州与州之间的纠纷以及对宪法进行司法解释。它能撤销任何级别政府制定的违宪的立法以及废除法律法规并设立为未来执法所依照的先例。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仅有对有限案件拥有初审管辖权;最高法院并不对所有的案件拥有上诉管辖权,受制于国会立法;最高法院只能受理部分法院的上诉。

二、美国总统选举办法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

选举人团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一个州的选举人票是该州众议员和参议员总数。

根据法律规定,全国选民投票是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实际上是选举代表选民的"选举人"。这也是平时所说的"赢家通吃"。

美国各个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拥有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根据规定,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参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因此,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就是538票。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普选票少于竞争对手,但却因得到的选举人票多而当选。

美国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候选人都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最后由众议院投票表决后被指定为总统的。

三、2000总统选举--布什诉戈尔案

2000年,美国的总统大选在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之间展开。这场总统大选非常激烈。两位候选人得到的支持票数极其接近,以至于到底谁赢得了大选这个问题,不得不被呈送到美国的最高法院去裁定,选举结果直到选举日后的36天才确定。民选总统最终由非民选法官做出决定,且最终当选者比败诉者少了53万余张普选票。在选举团的538张选举人票中,布什和切尼赢得271张,戈尔和利伯曼赢得266张。在全国范围内,布什共得民选票50,456141张,占总票数的47.87%,戈尔共得民选票50,996039张占总票数的48.38%。布什比戈尔少了近54万张左右,成为继1886年哈里森之后又一位少数票总统。这场"世纪官司"对美国选举制度的合理性与民主性提出了严重挑战,司法干涉了政治。

布什和戈尔得到的票数非常接近,因而最后谁能当上美国总统取决于谁赢得了佛罗里达州的选举人票。如果布什赢得了佛罗里达州的25票,那么他将赢得271张选举人票,比需要赢得总统选举的270张选举人票多一票,而输掉佛罗里达州的戈尔获得的票数为266,因此布什将以非常微弱的优势当选美国总统。

当时佛罗里达州的初步统计结果为布什比戈尔多获得了1784票,以不到0.5%的优势领先。在这种情况下,戈尔与布什所得选票的差距不到0.5%,根据佛罗里达的选举法,需要重新计票。截至2000年11月10日,佛罗里达各县完成了机器重新计票,布什仍然领先,但与戈尔的差距缩小为难以想象的327票。

这一情形促使戈尔方面要求对棕榈滩县等若干属于民主党势力范围的选区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并得到选举委员会的同意。对此,小布什十分不满。1月12日,小布什不甘示弱,立马向佛罗里达的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求法院下令立即停止人工计票,理由是:(1)只在部份县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必然造成州内选票统计中事实上的不平等,违背了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平等法律保护条款;(2)人工计票可能比机器计票更容易出错,其结果更不可靠;(3)局部的人工重新计票会引发全州性的重新计票,甚至导致全国性的重新计票,从而否定已有的大选结果。但是,地区法院以人工计票属州法管辖范围、联邦法院不能随意干预为由,拒绝了布什方面的要求。布什方面就此又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16日,该院以同样理由驳回他们的要求。与此同时,佛州州务卿、共和党人哈里斯女士宣布,11月14日(大选日后第7天)是各县上报选举结果的最后期限,逾时概不接受。哈里斯依法办事,可民主党人却难以接受。因为棕榈滩等县人工计票刚刚开始,不可能在法定的计票期内完成人工计票。民主党戈尔控制的棕榈滩县等就此又向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戈尔方第一次向州法院第一次申请),要求给予上报时间的宽限。没有得到支持,他们又上诉到佛罗里达最高法院,要求阻止哈里斯在法院判决之前签署任何选举结果。州最高法院判决的党派色彩非常明显,因为7名大法官中有6名是由民主党人州长提名和任命的。

11月20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开庭进行庭审。辩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1)县选举委员会是否可以决定进行人工重新计票?(2)州务卿是否有权拒绝逾期上报的计票结果? 戈尔阵营的律师认为,人工重新计票旨在保证选票统计的准确性,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政治民主权利,因而州务卿哈里斯无权拒绝接受人工计票的结果。 共和党方面则回应说,州务卿依照法律和程序办事,忠于法律和职守。州最高法院对此没有司法管辖权。 11月21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以7比0的表决作出两项裁决:首先,如果机器计票和抽样人工计票的结果出现差异,县选举委员会有权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其次,州务卿的确有权拒绝逾期报来的计票结果,但这一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因为选举权是州宪法保障的最重要的公民权利,是其他公众自由的基础,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技术性法律规定不能凌驾于选举权的实质内容之上"。为此宣布:棕榈滩等县可以继续进行人工计票,但计票结果必须在5日内(11月26日下午5时前)上报给州务卿,后者必须将这些结果包括在州大选的最后结果中。而民主党低估了统计选票的难度,11月23日,四个进行人工计票县中的一个迈阿密--戴得县选举委员会突然决定:他们将停止人工重新计票,因为无法在5日内完成该县的人工计票工作。对此民主党方面立即向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其下令该县立即恢复人工重新计票。但这次他们未能如愿。11月26日下午5时,是人工重新计票的截止时间。只有一个县完成了人工重新计票。当晚,哈里斯正式签署了佛罗里达选举的结果:布什赢得2912790票,戈尔赢得2912253票,布什以多出537票领先。哈里斯拒绝了迈阿密-戴得和棕榈滩两县的人工计票结果,戈尔在这两县分别净增选票168张和215张,理由是前者报来的只是部分统计结果,后者则超过了截止时间,尽管仅仅晚了几个小时。对民主党来说这几乎是一张死刑裁决书。但戈尔阵营不服输,次日,他们向佛罗里达巡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下令哈里斯接受上述两县人工计票的结果,并命令迈阿密-戴得县完成人工计票。12月3和4日,法院作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决定:下令两县将有争议的选票运到法院备查,但它没有同意恢复戴得县的人工计票。

当戈尔方面还在为人工计票而挣扎时,布什阵营却孤注一掷,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要求审查21日佛州高院决定的合法性。24日,最高法院接受这一案件,决定在12月1日开庭,人们的眼光从佛罗里达转向了华盛顿的最高法院。在法庭上,布什方面称,根据美国宪法和1887年《选举人票计算条例》,州议会有权决定各州总统选举人产生的方式,在选票出现纠纷时,应按大选前制定的法律解决。而现在,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的决定却改变了原定的计票程序和时间表,不仅违反了1887年的《选举人票计算条例》,而且也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的原则(即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各州不能剥夺公民享有的联邦权利)。戈尔的律师反驳说,人工计票是佛罗里达选举法认可的一项正常计票程序,旨在获得一个公正的结果。由于州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语焉不详,造成理解上差异和运用中的矛盾,为此,州最高法院有权对其进行解释,这种做法既没有损害州法和公民的权利,也不违反正当的法律程序,所以不存在州法院越权的问题,最高法院不应对此进行干预。三天后的12月4日,联邦最高法院以9比0作出判决。它对布什和戈尔的分歧不置可否,以州最高法院没有说明其决定的法律基础,也没有论及它与联邦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为由,"搁置"了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最高法院虽未作出直接裁定,但这一决定至少表明,它拥有干预的权利。同一天,佛罗里达的巡回法院也对戈尔方的上诉作出了判决,结果却令民主党人大失所望。法院认为,戈尔方面缺少足够的具体证据,说明人工计票有可能改变现有的选举结果,州法中也没有规定州务卿必须接受不完整的计票结果,因此,法庭不能强迫迈阿密-戴得县恢复人工计票,也不能否决哈里斯已签署的选举结果。显然选票争执的天平开始摆向共和党,但戈尔仍然不愿放弃最后的一线生机,再次寄希望于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干预。

12月8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以4比3票的票数,部分推翻了巡回法院的决定,明确棕榈滩的计票结果和迈阿密-戴得县不完整的计票结果都应该包括在最终的统计结果。这使戈尔与布什的差距缩小到154票,并下令在全州范围内的总共63个县,除已经完成人工计票的三个县外,人工统计大约6万张漏选票,但它并没有确定何为漏选票的标准。很明显这一做法是为了减少对部分地区人工计票不公的批评,给予戈尔一个最后的机会。这个做法的党派倾向十分明显,实际上是无视了联邦最高法院的意见。布什方面对此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紧急上诉。12月9日上午,在佛罗里达各县刚开始人工统计漏选票两小时,联邦最高法院突然发出了紧急命令,要求佛罗里达立即停止人工计票,宣布12月11日举行法庭辩论,并将此案正式定名为布什诉戈尔案。紧急命令是以5比4票的表决结果作出的。在12月11日的庭辩中,布什方面的律师强调了两点:其一,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下令对有争议选票进行人工计票、并由巡回法院来制定计票标准的决定,违反了宪法第2条总统选举人产生条款和1887年《选举人票计算条例》的"安全港"条款;其二,缺少统一标准的人工重新计票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平等法律保护和正当程序条款。戈尔的律师则强调,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决定是对佛罗里达选举法的合理解释,它没有制定新的法律,只是补救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应该尊重州法院的判决。

12月12日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以5比4的微弱差别裁定:"推翻佛州最高法院命令继续人工计票的的决定",佛罗里达州无法在12月12日前完成符合宪法规定的重新计票,因此一开始的计票结果有效,小布什赢得了佛罗里达州。同时,这也意味着小布什顺利当选美国总统。法院多数意见认为,佛州高院的判决存在着宪法问题,违反了平等法律保护条款,必须给予上诉一方(布什方)以补救。其裁决理由如下:(1)一旦州法律授予州居民有权选举总统选举人,这一选举权就成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2)如果州政府的行为损害了这一基本权利,联邦法院应对这些行为进行严格的司法审查;(3)在本案中,佛罗里达的法律以及州法院均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来进行第二次重新(手工)计票,并且确保每一投票均能以一种平等的方式公平、准确地统计;(4)因此,第二次重新计票,即手工计票,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要求的平等保护,以及为正当程序所要求的公正对待每一个投票者。

四、2020年总统选举--拜登对特朗普闹剧

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1月7日11点20分,美联社、纽约时报、CNN等美国主流媒体陆续报道,随着摇摆州宾夕法尼亚州翻蓝支持拜登,美国民主党候选人乔·拜登拿下超出270张选举人票,在美国第59届总统选举中获胜。

尽管最终结果与各大民调机构此前的预测一致,但过程却反转不断,让这场举世瞩目的权力之争显得格外胶着。投票日之前,在美国媒体中的主流观点是,经历了特朗普带来的"惊喜"不断的四年和疫情的重创,人们必然渴求生活重回正轨,因而拜登将在这场选举中以巨大优势轻松获胜。但如同四年前民调机构错估选情一样,特朗普的支持率再一次被低估了。最终结果让特朗普的反对者们大舒了一口气,但这场胜利来得非常艰辛。

特朗普开局不顺,然而之后又反超,选票一度超过拜登,并且这个优势也持续了很长时间,在11月4日,特朗普支持率一度超过拜登5%以上。特朗普在大选日当天发布胜利宣言,但两大关键战场州威斯康星州和密歇根州随即"翻蓝"支持拜登,让拜登离白宫仅一步之遥。于是特朗普竞选团队在多个关键州发起诉讼,要求叫停或重新计票,特朗普甚至在推特上扬言"所有选举日后的投票都将不被计入"。4日凌晨3点,特朗普在白宫发表投票日过后首次演讲。在大选最终结果尚未公布的情况下,他质疑大选"是对美国公众的欺诈","令我们的国家难堪",并计划让联邦最高法院介入,要求停止计票。尽管计票尚未结束,特朗普自称"说实话,我们已经赢了"。而拜登团队回应"这是在赤裸裸的剥夺美国公民的民主权利"。

美国东部时间11月7号,经过数日的紧张计票后,美国大选似乎终于有了结果。美联社宣布,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乔·拜登获得538张选举人票中的超过270张选举人票,将成为第46任美国总统。然而由于两位总统候选人在部分州的票数过于接近,因此根据州法律将启动重新计票。在各个州确定结果前,美联社等媒体的选票统计仅是初步结果。选举人团将在12月份进行投票,最终结果将由国会在1月宣布。

随着大选进入加时赛,特朗普与拜登之间的"司法大战"也一触即发。特朗普竞选团队在密歇根、宾夕法尼亚、威斯康星、佐治亚等州发起法律诉讼,要求重新计票或者停止点票,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提出存在选举舞弊,甚至企图将选举结果交到最高法院。特朗普还在11月7号发推特称,自己赢得了这场选举,并且是大赢特赢!不过这条消息很快被推特方面打上了"不实言论"的标记。2020年12月3日,美国威斯康星州高等法院表示,驳回特朗普要求撤销威斯康星州选举结果认证而提出的诉讼。2020年12月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佐治亚州提起新诉讼,质疑该州选举结果,要求重新计票。特朗普的竞选团队等人已经在全美提起了46次以上类似的诉讼,但未获得支持。12月14日,美国各州选举人进行投票,正式选举民主党人约瑟夫·拜登为下一任美国总统。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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