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陈玉尧)经过两轮审核问询后,科隆新能撤回了创业板上市申请。
7月21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终止对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记者了解到,科隆新能在7月11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在此之前,该公司已经过深交所两轮审核问询。在问询函中,深交所曾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提出问询。
科隆新能位于新乡市,主要从事电池正极材料及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电池正极材料产品主要包括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氢氧化镍等电池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电池和镍系电池的制造;电池产品主要包括锌银电池、镍系电池、锂电池等二次电池和电池系统。
该公司原拟发行不超过1.06亿股新股,募集资金6.13亿元,用于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建设项目、年产 4000 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高性能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财务数据显示,科隆新能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481.02万元、7277.80万元,两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11758.82万元。因此,其符合并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创业板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科隆新能首次终止上市申请。2020年5月,科隆新能曾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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