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快评丨劣迹艺人吴某凡等遭起诉,企业签约代言人不能唯流量是从
大河财立方
2022-05-12 18:19:00
流量很重要,但绝不是营销中的唯一真理,在选择代言人方面尤其如此。

□ 贾永标

5月11日,一则“嘉士伯啤酒起诉吴亦凡”的消息迅速发酵,并登上微博热搜榜。与此同时,皮阿诺家居有限公司也被爆出因合同纠纷案件起诉李云迪及其父亲李川。

公开信息显示,因被申请人李川、李云迪下落不明,法院依规定送达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裁定内容为,对李川、李云迪名下价值333万余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劣迹艺人是指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且被曝光的一类艺人。上述两人均符合这一定义且先后遭到起诉,可以说是自作自受。虽然相关诉讼并未公布起诉原因等增量信息,但看到两名劣迹艺人的名字,吃瓜群众对这类官司的来龙去脉自然不言自明。

然而此前这两名劣迹艺人可谓如日中天,备受流量追捧,风头无两时还需企业排队签约。但蜂拥而来的企业万万没想到,刚刚花费大额金额签下的艺人,还没给品牌带来实质性的增益,转眼便遭遇了“塌房”,个中苦闷也是无人言说。

近年来,“签约时有多隆重、塌房时就有多后悔”的现象频发,不仅反映了企业选择明星代言人背后暗藏风险,也折射出了当下不少企业谈及营销仍然唯流量是从,希望通过传统的大手笔宣发和营销打下市场,在过度追求曝光的道路上迷失了自我。

其实早在2014年9月,广电总局就正式下发了“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2022年4月15日,网信中国发布《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坚决遏制劣迹艺人违规复出,从严整治“跨平台注册”“引流到站外”等被封账号变相转世行为。

相关政策风口趋严,不仅为艺人明星敲响了警钟,也给企业主、品牌方提了个醒:流量很重要,但绝不是营销中的唯一真理,在选择代言人方面尤其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的代言人含义的确是利用知名人物(多是演艺界或者体育界的名士)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来扩大商品的知名度,从而最终达到提高销量。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真正的品牌代言人应该是能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品行进行联想,产生对某种品牌美好印象的人。

由此看来,企业签约代言人绝不是“资本追逐流量”这样简单的戏码,而应是一场美好的双向奔赴。这种美好基于对品质的追求,更立足于对消费者的负责,唯有如此才能成就一段商业佳话。

责编:杨志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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