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段伟朵)5月11日0时,郑州调整主城区疫情防控措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过去的7天里,郑州市各家法院暂时停止线下来访,开启“线上”办案模式。
涉案840余万元标的案件"云调解"结案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同意”,5月10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徐苗苗因疫情居家办公期间,通过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达84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让郑州按下了“暂停键”,但管城法院的法官线上办公不停歇。干警们一边根据院里安排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边居家坚持线上办公坚守审执岗位。
其中,徐苗苗居家期间,心系当事人,为了一起涉案金额84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协调进行线上调解。
原告湖北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大冶市,被告河南省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原告起诉称,原、被告于2021年8月14日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货款月结。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供货,被告剩余货款8439809.85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管城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付原告货款8439809.85元,由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60000元及诉讼费用。
该案涉案标的大,对双方公司来说,案件的及时处理解决,对双方公司都是一种保护。经过沟通协调,法官决定线上调解。
“现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开始调解。根据法律规定.....”整个调解过程从10日上午9点多持续到下午5点多结束,最终经过团队共同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共识,被告于2022年底前分三次向原告付清货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云庭审”当庭宣判,防疫办案两不误
“被告人是否在线?”“公诉人是否在线?”
“金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5月10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邱红作为审判员,通过互联网“云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方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按照既定工作安排,该起盗窃案件本应于10日在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由邱红独任审判。但是由于郑州本轮疫情来势汹汹,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方某所在的小区被封控,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检察官当天也下沉到社区。
邱红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本案实际情况,便与检察官、被告人沟通后,决定在既定开庭时间,通过网上法庭线上审理该案件。上午十点,邱红和书记员创建了网上法庭,确认各方均在线后宣布开庭,按照法定程序审理了该起案件,各项庭审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各方充分行使权利。随后,邱红对该案当庭宣判。
据介绍,本轮疫情以来,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金水法院干警积极下沉社区,助力防疫工作,守护群众健康。同时,金水法院积极推广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倡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进行诉讼活动,广泛适用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执行,提高办案效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在减少人员流动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停歇。
开启“线上”调解,成功化解矛盾
“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出门,我的案件还能得到圆满解决,实在是太方便了!”王女士在案件调解结束后表示。
王女士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2018年8月,孟某以急需钱款调货为由向王女士借钱,在孟某的建议下,王女士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借呗”借出3.8万元借给孟某,孟某承诺一周后资金周转开就还钱,并保证“借呗”产生的利息由自己承担。但期限届满后,孟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为了要回被拖欠多年的欠款,王女士将孟某起诉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案件正式立案后,赶上郑州疫情管控,为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快速化解纠纷,该案的承办法官史艺娜引导当事人使用“云间”庭审进行了视频调解。通过网络调试,双方成功进入视频连线,通过平台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经过30多分钟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孟某返还王女士本金3.8万元及利息,自2022年5月起每月28日前向王女士支付1000元直至还清。
调解成功后,法官即时制作了调解书,并通过线上平台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由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作为一线办案法官,必须具备平急转换能力,根据疫情变化迅速调整工作模式,线上线下切换自如,这样才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为群众解决好烦心事、忧心事。”史艺娜说。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进一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在从紧从严、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同时,狠抓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持续强化干警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名执行法官的“铁骨柔情”
“我不能再用您的钱了,您已经给予很多帮助了”“钱一定要还的,要不然我心里不得劲儿……”5月9日,被执行人王某因经济困难无法保证基本生活,又刚好住在封控区,连买菜的钱都没有,万般无奈之下他向法院申请暂时解冻其账户解决眼前的困难,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郭宏得知情况后,通过微信转给被执行人王某100块钱解决其燃眉之急。
2017年3月,王某向某银行申请了10万元的分期贷款。双方对贷款期限、利息等事项进行约定后,银行按照约定向王某发放了贷记卡。还了一段时间贷款之后,王某开始逾期,截至2019年5月,王某尚欠银行本金、利息等共计8.5万余元,银行多次催要未果,遂将王某诉至金水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银行借款本金、利息等共计8.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还款,银行申请了强制执行。郭宏接手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王某账户。
5月初,郭宏在下沉社区执勤时候接到了王某的电话,王某称,他现住在二七封控区,无法出来打工赚钱,现在连买菜的钱都没有了,实在没钱吃饭了,希望法院能把冻结的账户暂时解冻,里面还有70多块钱,能够让他买几天的菜,解封之后他会尽快找工作,争取早日把钱给还上。郭宏对王某所述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当天下沉工作完成后即到办公室办理解冻,但因为系统原因,一直未能办理成功。考虑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郭宏当即拨通了王某的电话,他让王某加上自己的微信,先给王某转点钱买菜,渡过目前的难关。经过一番沟通,王某接受了郭宏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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