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段伟朵)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保护、严防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用审判力量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4月1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磅】省高院发布20条细则,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关于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等6大方面,制定了20条具体细则。
看点1:聚焦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实施意见》提到,全省法院要聚焦服务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准确把握不正当竞争判断标准,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协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依法审理涉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纠纷,畅通商品要素资源跨区流通,破除显性、隐性区域壁垒,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防止违规设卡、限行、收费,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促进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支持产业链全国布局,保障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分工进一步优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公正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涉自贸区案件,发挥涉外商事审判服务保障跨境贸易的专业优势,妥善审理国际货物买卖、跨境投资并购、涉外融资担保、电子商务等纠纷,推动跨境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新兴贸易形式的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看点2: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保护
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改革,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及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种业种源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方法和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保障我省农业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积极支持以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依法妥善审理相关股权纠纷案件,鼓励创新创业。
看点3:严防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
加强企业产权保护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严防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建立涉企错案甄别纠正的长效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审理企业为被告的刑事案件时,应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对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控犯轻罪、再犯风险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民营企业家,及时解除羁押措施,依法裁量轻缓刑罚。
看点4:金融机构违反政策提出借款提前到期,法院不予支持
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借贷案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审理金融借款案件中,对金融机构违反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不予支持;对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以及以咨询费、担保费等其他费用为名收取的变相利息,严格依照支农支小再贷款信贷优惠利率政策的规定,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依法认定生产设备等动产担保以及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效力。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以及保兑仓交易,依法认定其有效。防止逃废金融债务,打击骗取贷款和贷款诈骗等犯罪行为。
看点5:加大实践预重整、引入共益债投资等创新模式
企业一旦遇到困境,如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实施意见》提出,全省法院要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高效率推进破产审判制度建设,细化工作规程,统一尺度规则。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功能,也严防“假破产、真逃债”,认真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大额债权和关联债权真实性、重整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严格防范和打击恶意利用破产逃废债的行为,切实维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债权。
此外,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暂时经营困难、无法清偿所有债务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等方式进行庭外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加强重整识别,支持引导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的危困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加大预重整、引入共益债投资等创新模式的实践力度,提高重整成功率。对事关行业普遍性的中小企业破产案件重点关注,全程跟进指导,创造重整条件。对通过重整方案的企业持续跟踪支持,保障重整计划有序执行,重整效果切实取得成功。
【通报】2020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涉企案件127万余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理念,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企业并重,通过全面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走访涉诉企业等举措,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为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提供了有力有效司法保障。
2020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127万余件,办结117万余件,2020年、2021年一审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分别为53.1天、47.4天,2019年、2020年、2021年涉企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为85.73%、86.26%、86.67%,效率指标和质量指标逐年稳步提升。
在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审判方面,全省法院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种业种源、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和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恶意、重复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2021年,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6593件,涉外、涉港澳台、涉自贸区案件17288件。
在加强金融审判方面,全省法院依法否定职业放贷行为效力,调整过高民间借贷利息,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严惩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积极参与农信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审执结案件53527件,清收到位264.9亿元,向省农信联社发出专项司法建议,助力深化农信社改革。2022年4月18日,发布河南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优化河南金融法治环境。
史小红介绍,此次省高院发布的《实施意见》,围绕“助什么、怎么助”,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支持保障企业纾困和发展,依法保护挽救有价值的困境企业,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完善司法助企工作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服务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措施。
史小红介绍,《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增强司法服务意识,坚持“办好案件就是最好的服务”,聚焦解决企业在诉讼领域中“急难愁盼”的问题,统筹处理好保护守法诚信与制裁违法经营、保企业与保就业、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等辩证关系,实现涉企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更实更细更精准的举措,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邵宇翔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