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带货主播网红祛魅|立方观察
大河财立方
2021-12-03 16:32:00
“互联网营销师”,将“带货主播”装进“正式工种”的行列中

□丘眉

是时候给带货主播网红祛魅了。

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技能标准》)。

这意味着,做一名合格的“带货主播”有章可循了。

根据《职业技能标准》,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和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要求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共设五个等级。此外,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推广员、平台管理员共四个工种。

自然,每一个工种、每一个等级都有比较详细的申报要求。换个角度看,就是对过往大而概之的“带货主播”给出了详细的职业规范和具体要求。

近年来,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催生了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等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也催生了各相关领域的新职业。

其中,随着短视频直播带货风行,因为各平台都在通过“头部主播”来形成聚焦放大效应,使得一些带货主播,似乎凭“一己之力”不断创造销售奇迹,在某个时间段的集中成交额,从破亿,到最新双十一销售额破百亿,令人惊叹。

过往的“带货主播”,因为一些头部主播的网红效应以及财富效应,引发“追捧”,甚至,引发了“高层次人才”认定之争。

一方面,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数量增长快速,网络直播带货总体增长迅猛;另一方面,引发了对相关人才以及整个行业的“拔苗助长”,而且也滋生了各种乱象,即使是网红主播,也屡屡在直播带货上发生各种“翻车”事件。

消费者对带货主播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不信任,甚至使得“网红”这样曾经闪亮的褒义名号,进一步被污名化。

《职业技能标准》的基本要求中,职业守则明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勇于创新;钻研业务,团队协作;严控质量,服务热情。与此同时,明确了基础知识包括劳动法、合同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法等,总共22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互联网营销师”,将“带货主播”装进“正式工种”的行列中,将难副其实的光环祛魅,回到可传承的职业轨道中,脚踏实地逐步生长。

此外,就像电气革命创造了电力工人、铁路工人、汽车司机等新职业一样,信息革命也衍生了越来越多的新职业。

在《职业技能标准》之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今年10月联合颁布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和数字化管理师等7个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再此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颁布了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这10个职业均是2019年4月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陆续发布的新职业。

在互联网营销师之外,还有以上已经发布职业技能标准的各种新职业,以及有待进一步标准化的网约配送员、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全媒体运营师、无人机装调检修工、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一众新职业。

在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领域,这样“陌生”的新职业越来越多,又被统一冠上了“新领”的说法,和人们耳熟能详的“蓝领”“白领”相对应,指由新一轮工业革命兴起带动出现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工作模式。

新职业也是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细胞,但是,不仅仅只是“带货主播”,不仅仅是“网红”。给带货主播网红祛魅,才能为包括“互联网营销师”在内的“新领”创造更良好的生长环境。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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