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 | 红色金融在河南
大河财立方
2021-09-26 11:04:00
1930年7月,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成立,行长郑位三,行址设在湖北省黄安县七里坪长胜街。

作者 | 中国人民银行新县支行副行长 吴晓波

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是鄂豫皖苏区政府的红色印刷机构,承担红色政权的法规条令、文件资料和流通货币的印制任务,在开展对敌斗争、宣传发动群众、服务苏区金融、满足经济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的建立

1927年,鄂豫皖三省党组织按照党的八七会议要求,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对苏区进行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高举土地革命和工农武装割据的红旗,相继组织了1927年11月的“黄麻起义”,1929年5月的“商南起义”和1930年1月的“六霍起义”,创立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1930年7月1日,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在新集(现河南省新县)成立,新集成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首府,是根据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中心。

1930年7月,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成立,行长郑位三,行址设在湖北省黄安县七里坪长胜街。1931年2月,该行随特区苏维埃政府从七里坪迁移到新集,石印科(印币厂)也由黄安县七里坪迁移到箭厂河杨畈,后迁入新集扒棚,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正式建立;1932年1月,原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改称“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它的建立标志着根据地金融业走向鼎盛时期,在当时全国还没有条件设立统一总行情况下,各根据地首府的省级银行实际承担了总行的职责,主要任务是统一货币制度、发行货币、调节货币流通,吸收存款、开展兑换、代理金库、发放贷款,扶持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繁荣经济,支援革命战争。

二、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货币印制和发行

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周围戒备森严,实行武装守卫,绝对保密。石印科开始只负责给苏维埃政府印刷文件、传单、宣传品、书、报等,后主要承担印制货币的任务。其印制的纸币为浅黄色、蓝色和棕色文字图案,清晰、美观、大方。印钞工人也由十多人增至五六十人,石印设备10余台(套)。印刷技术是湖北省黄陂县印刷技工卢楚桥及其兄技师卢汉桥带着两台小石印机做生意途经此地,经红军的宣传教育,自愿留下带领工人们就地取材,用大碑石当作石印版印刷钞票,整个印制钞票程序完毕后,由押运员交苏维埃银行后并拿回收单,银行用号码机在钞票上打印号码,并加盖苏维埃财政经济委员会和苏维埃银行公章,经苏维埃银行入账后再发到市面上使用。上述发行过程中的制度、手续、程序都非常严格。印制货币的纸张、油墨等重要原材料是通过地下工作者从武汉、上海等地购进。1931年3月,红军在双桥镇一战歼灭敌军三十四师,被俘的敌军师长岳维峻,通过他的女婿从上海等地搞了大批纸张、油墨和其他军工器材,使印钞原材料有了充足的储备。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石印科任务越来越繁重。1932年1月商潢战役中,从商城和官城各缴获一台石印机,印刷效力大大增强,为保证苏区的货币发行贡献了力量。

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印制的货币主要是纸币,从1931年夏至1932年10月,先后发行纸币四种十一个券别,其中:面值为伍圆币一种,壹圆币三种,伍角币五种,贰角币两种。这些纸币的正面上方有银行名称,中间是莫斯科冬宫或其他图案,两面印有面值,背面印有马克思图像或花纹图案,上方印有“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正中央盖有篆体的苏维埃银行的印章。这些纸币全用“洋”纸印刷,彩色套印,花边图景清晰,美观大方,一经发行便得到苏区群众的欢迎。老百姓高兴地唱着这样一首歌谣:“苏维埃有个石印科,标语传单印的多,自办银行印钱票,边区群众乐呵呵”。1931年5月15日,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在新集开业,行长郑行瑞,一次就发行壹圆券票子60万元。

鄂豫皖苏维埃政府为了发挥苏区银行的作用,规定苏区发行的纸币随时可以向银行兑换银元,或用银元兑换纸币。1931年,苏区红色政权对敌斗争环境十分恶劣,为适应对敌斗争形势的需要,红军利用从打土豪缴获来的民国三年“袁大头”银元,在袁世凯头像右侧打上“苏维埃”的戳记,为我所用,以示区别,用来发展革命根据地经济,保障红军供给和红色政权建设。当时一元纸币可以抵一块银元用,折合铜钱六串六。苏维埃银行货币的投放,主要用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保证红军和根据地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经费开支;第二是发放贷款,促进根据地工农生产和经济复苏、繁荣。为确立苏维埃银行钱币的法定地位,鄂豫皖苏维埃银行货币发行后,苏维埃政府就着手整顿根据地金融市场,要求根据地军民使用苏维埃银行钱币,对国民政府银行发行的纸币,采取抑制政策,允许其在市场上流通,但要打折使用,比率为“九六折”,禁止商民等私自发行纸币,货币发行权集中于鄂豫皖苏维埃银行,市场上已有的私家商号所发号票,地方大户所发的党票等杂票,一律停止使用。

鄂豫皖苏维埃政府采取由银行统一管理现金的措施,促进苏维埃货币的流通,维护货币的法定地位。1932年2月,中共鄂豫皖省委扩大会议决定,采用逐步统一货币、集中现金管理的办法。苏维埃政府号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银元兑换成纸币使用,红军和地方机关缴获、没收的金银和现金,均交苏维埃银行统一管理。现金管理的另一重要措施是限制现金出口,规定银币输出必须获得苏维埃银行的批准。这一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根据地内一度出现的“现金恐慌”。对现金的支出,银行也实行了严格控制“没有法规上的规定、财委会的委托,个人或组织不得随时开支或取款、领款”。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鄂豫皖苏维埃银行发行的货币,在相当时期内比较稳定。

1932年秋,国民党发动第四次“围剿”,红四方面军主力撤离鄂豫皖根据地,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部分机器和物资分散埋藏起来,留下石印科人员携带小型油印机随同中共鄂豫皖省委及鄂东北道委转移大别山腹地天台山,重新建立了省委直属的红色印刷点;1933年2月,石印科技术骨干随同重新组建的红二十五军西征转移,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来自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的专业技术力量,又成为川陕苏区红色印刷机构的骨干,迅速创建了石印局、铅印局。

三、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货币发行的历史作用

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发行的货币,不仅从根本上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保证,而且还有力地支持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巩固了革命政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坚持和发展根据地革命事业发挥了特殊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根据地货币上印有“革命口号”,直接地起到了宣传、鼓励革命的作用。同时,它是鄂豫皖根据地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掌握的强有力的对敌斗争的武器之一,为巩固人民革命政权和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服务,为改善根据地人民群众生活服务,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是我们深入研究中国金融史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

1995年,原河南省人民银行拔出30万元专款,对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旧址进行维修,成为金融机构干部职工进行红色金融文化教育的重要阵地。2000年9月被公布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6月被中国人民银行党校定为“红色金融现场教学基地”。

参考资料:

①《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史》

②《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

③《信阳金融志》《新县县志》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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