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2.28亿元 商丘一智慧物流园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大河财立方
2021-03-17 16:33:00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综合楼、综合物流仓储、冷链配送中心,快递物流配送中心等。实施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及工程管线等配套工程。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17日,商丘市智慧物流示范项目—商丘市环城高速智慧物流园区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该项目投资估算约2.28亿元,位于商丘市内国道与高速路交叉口。古城西冷链物流园区位于商丘古城西侧,国道343与商周高速公路交叉口西北角;李庄综合物流园区位于商丘市中心城区西北角,省道209与商周高速公路交叉口西侧;周集综合物流园区商丘市中心城区东 南角,周集乡西侧,343国道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综合楼、综合物流仓储、冷链配送中心,快递物流配送中心等。实施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及工程管线等配套工程。

第一标段勘察招标范围为建设前期地质勘查、地形勘测、工程勘察等工作、提交技术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勘察期限为20日历天。

第二标段设计招标范围为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设计期限为60日历天。

商丘市智慧物流示范项目—商丘市环城高速智慧物流园区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072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智慧物流示范项目—商丘市环城高速智慧物流园区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商丘市道路运输服务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商丘市道路运输服务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名称:商丘市智慧物流示范项目—商丘市环城高速智慧物流园区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072 号

2.3项目规模:项目投资估算:约22784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综合楼、综合物流仓储、冷链配送中心,快递物流配送中心等。实施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及工程管线等配套工程。

拟建于商丘市内国道与高速路交叉口。古城西冷链物流园区位于商丘古城西侧,国道 343 与商周高速公路交叉口西北 角;李庄综合物流园区位于商丘市中心城区西北角,省道 209 与 商周高速公路交叉口西侧;周集综合物流园区商丘市中心城区东 南角,周集乡西侧,343国道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口西南角。

2.4招标范围:

2.4.1 第一标段勘察招标范围:建设前期地质勘查、地形勘测、工程勘察等工作、提交技术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

2.4.2第二标段设计招标范围: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

2.5服务期限:

2.5.1第一标段勘察期限:20日历天。

2.5.2第二标段设计期限: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2.6.1第一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勘探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2.6.2第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2.7招标控制价:

2.7.1第一标段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00000.00元。

2.7.2第二标段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3100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2.8.1第一标段:商丘市智慧物流示范项目—商丘市环城高速智慧物流园区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2.8.2第二标段:商丘市智慧物流示范项目—商丘市环城高速智慧物流园区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20年01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站查询清单为准)。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乙级工程勘察项目)勘察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上查询截图。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2.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20年01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站查询清单为准)。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备一项类似本项目建筑规模的公建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上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公司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07日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九 。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时00分;

5.4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时30分;

5.5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提醒: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发布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最新版本》。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或电子投标保函

6.2.1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00分至 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以及交易中心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补充公告》。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道路运输服务公司

地 址:商丘市文化路西段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13706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0-2882899

联系地址:商丘市东方银座C座2004室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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